《倾城纨绔毒女》第142章 生而伟大

    >    No.1 大排档的第一位客人
    那个人出现以前,其实老板还没有正式雇佣我,因为是大排档,工作辛苦且累,老板怕我一个女孩子做不下来,指不定什么时候撂下东西说走就走了。
    可是事情就是这样巧,在我好不容易说动老板让我试试那天晚上,这家大排档出现了一个非常难搞的客人。
    喝酒喝到不省人事或是烂醉如泥,这是在每一家大排档里都会出现的常客,只是这一位却不同,他真是喝到了酒醉的最高境界——人畜不分。
    抱着老板娘的大腿一个劲的哭问,自己到底哪里不好,为什么老板娘要如此狠心的离开他。
    我生平最恨如此窝囊的人,没等老板发话,走过去直接一个耳光,还没开始破口大骂,他便立马乖乖地放开了老板娘的大腿,转而一下子扑在了我的身上,双臂直接牢牢地将我整个人给锁住。
    他的头就埋在我的左肩,泪水直接透过衣领流到我的皮肤上,口中不断的喃喃自语,“原来你还没有变,你还愿意打我耳光......”
    这些犹如魔魇一般的听不太真切的话语,不断被风灌进我的耳中,我的心有些模糊了,三年前的那一幕开始断断续续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直到与今夜不断重合。
    我不禁在心底问自己,是不是每一个失恋的男孩,都会脆弱的像个孩子?
    从那个晚上以后,老板决定了对我的雇佣。
    而他竟成为了大排档的常客。
    几乎每个晚上我都会看见他,或一个人,或三五成群。
    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是叫几瓶啤酒两碗螺丝,默默的吃完喝完,眺望眺望远方直到深夜才会付钱离去。
    有同伴的时候,他总会把自己灌醉,直到丑态百出才愿意回家。
    只是无论是什么样的他,都总会让我想到那个晚上的他,那个紧紧地将我抱住,呼唤着另一个名字的,哭到泣不成声的他。
    因为那个晚上的他,总会让我看到我心中的那个他,那个在三年前的夜晚,紧紧地将我抱住,不断地呼唤着另外一个女生名字的他,原来,不论过去多长时间,多少年,仅仅只是场景相似,你都依然还能完全占据着我的整颗心。
    No.2 我怕我们一见面,我就会毫无预兆的爱上他。
    第一次遇见凌萧是在初一那一年,距离中考刚好一百天的下午,我因为顶撞数学老师而被他惩罚站着听课,我把书一扔,便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教室,本来准备翻墙出去外面的游戏厅,却在经过操场的时候被‘中考百日宣誓’给吸引了,准确的说,是被作为学生代表的凌萧给吸引了。
    师大附中的凌萧,是公认的初中部校草,传说他不仅学习好、家境好,长得也特别好。
    所以当主持人念到,“接下来有请学生代表凌萧上台致词”时,我便不由自主的往主席台方向走去了。
    那一天,是我第一次正式的见到凌萧本人,和传说中一样,他长得很帅,轮廓分明的脸、白皙的皮肤、立体的五官,尽管处于变声期,声音依旧苏得叫人无法自拔,就像每天晚上都会与我通话的声音一模一样。
    我有些看得呆了,往前迈的脚步却并没有停止,心里那个想要离凌萧近一些,再近一些的念头越来越强烈,越来越深沉。
    “这位同学,你有什么话可以等我们的凌萧同学说完再发表好吗?现在请你回你的座位坐好,稍安勿躁!”主持人及时的发话,将我拉回了现实,而此时的我已经迈上了通往主席台的石阶,仅仅只差两级台阶,我便走上了主席台。尽管只是这样,我也成功地吸引了包括凌萧在场的所有人。
    因为是所有人,自然也包括了所有的老师、领导,那几位认识叶展飞的校领导很礼貌的将我请到了他们中间,邀请我坐在那里一同感受‘中考百日宣誓’的隆重气势,我本来已经有些动摇的心思却在主席台上的凌萧投来疑惑的目光中,落荒而逃了。
    是的,用落荒而逃并不过分,因为此时的我过分狼狈,我并不想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凌萧知道,那个每天晚上和他一起打电话聊QQ的人,原来仅仅是一个被老师从课堂赶出来的问题学生。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有想要去九年级一班找凌萧的冲动,只是我害怕,我怕我这一去便会将我们两儿每天晚上惯例的通话带来结束,我知道凌萧长得很帅,可我也知道我的长相平凡,我怕自己配不上那样美好的一个他,我怕我们一见面,我就会毫无预兆的爱上他。
    年少的时候,我们总会将爱情看得过分神秘和神圣,尤其是那个第一次遇见的他。
    No.3 重要的是她吃棒棒糖的时候,尽管离垃圾箱很远也不会随手将垃圾扔在地上。
    只是,凌萧还是认出了我来,倒不是我们以前见过面或者互相发过照片,只是我们互相告诉了对方自己的名字,而恰好当时那几位领导叫了我的名字,所以在凌萧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时,我只得异常狼狈的落荒而逃。
    “今天那个小姑娘就是你啊?原来我以前在学校里见过你很多次呢!”
    “嘿嘿,不会吧!”
    “真的,我有两个表弟跟你一个班,我有一次去你们班找他们刚好碰见你背着书包出教室,因为那还没到下课时间,所以我对你印象比较深刻。”
    “额......”逃课已经成为了我的家常便饭,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凌萧的话,只是电话另一端的我此时却是格外的尴尬,很久以前我便想过,如果有一天,异常优秀的凌萧突然发现原来每天跟他通电话的叶紫菀不仅成绩不好还长得不好时,他还会不会继续每天的电话日常?他会不会后悔跟我打了这么久的电话?
    我还没来得及做出种种具体的猜想,我们两人便再一次互相正式见面了。
    提出再一次见面的是凌萧,见面地点是初一部楼下的樱花树下,见面时间是星期三放学以后。
    此时正值三月,洁白的樱花正开得繁盛,放学以后的樱花树下有几对借着看书做幌子偷偷约会的情侣,因为还没经历过恋爱约会浪漫的缘故,落在我眼中的他们此时的小心翼翼,却被我冠上了偷偷摸摸的庸俗字眼。
    凌萧冲我招手的时候,我嘴里已经换上了第二颗棒棒糖,脚下是第一颗棒棒糖的白色小塑料棒和两个装糖的垃圾袋,凌萧走到我身边时,习惯性的将那堆垃圾捡起,又顺手扔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里,我的脸瞬间便红到滚烫。
    年幼的小女孩还分不清楚对与错,可是矫情做作却一点也不比长大以后少,我不分青红皂白地质问凌萧捡那堆垃圾的用意,是不是想要教育我不要随意乱扔垃圾这个道理?我还跟他说他的行为伤害到了我的自尊。
    凌萧只是一个劲的告诉我那是他的习惯,他并没有别的任何用意,到后来为了平复我的心情,他甚至还跟我说了对不起。
    很搞笑的开始,却注定了很悲伤的结局,很久以后当我再回忆起这个场景时,我才知道,原来不管我和凌萧通了多久的电话,聊了多长时间的QQ,这个最为重要的第一印象我便败给了我的任性和无理取闹。
    所以在这次见面过后,很快凌萧的身边便出现了一位名叫许静儿的女孩。
    那个女孩和凌萧一样,都是学校的好学生,她有着一头乌黑如瀑的长发,温婉可人的性子,她生气的时候不会叉腰爆粗口,她兴奋地时候不会笑到前俯后仰毫无形象,最重要的是她吃棒棒糖的时候,尽管离垃圾箱很远也不会随手将垃圾扔在地上。
    No.4 可是那时的我忘了问他,要长到多大才算长大?
    后来我和凌萧还是会打电话,只是却不如没见面以前频繁了。
    凌萧跟我说马上就要中考了,家里人限制他玩手机的时间。
    我总喜欢在谈话的时候假装不经意间提起许静儿,顺带自嘲般的夸一夸凌萧的好眼光,而他总会很爽朗的收下我的夸奖,并告诉我等我长大以后也一定会遇见一个非常好的男朋友。
    可是那时的我忘了问他,要长到多大才算长大?我初一的时候他叫我小姑娘,我高二的时候他依旧一如既往的唤我小姑娘,我一直都很想问一问他,是不是在自己不爱的人眼里,对方的爱永远都是那样的可笑和幼稚?
    所以我才会一直都是他口中那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姑娘。
    中考那天早上,我起得比读书期间还要早,换上了好看的碎花棉布裙,却发现短头发的我不管穿上多么好看的裙子,却始终透露出一副假小子的模样。
    我跑了三条街才买到了凌萧最爱吃的‘杭州小笼包’,却在亲手递给他的下一瞬间,看见他转手将包子递给了他身旁的许静儿。
    他很开心的和我说谢谢,面对我眼里的悲伤他始终选择视而不见,后来我便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他。
    直到暑假过去了一半,他才打来电话约我去爬山。
    一个多月不见,他有些晒黑了,却使他变得更加阳光帅气了。
    他递给我一大盒进口的巧克力,说是在国外带过来的,因为嫌麻烦一共也就带了两盒,一盒给了我,另一盒还在家里放着准备给许静儿。
    因为听到是先给了我,不知为何,我的心情竟然变得有些愉悦起来,大概年幼的女孩便是这般的容易满足,仅仅只是因为先后也能立刻变得心花怒放起来。
    可是我却忘了计算要是感情真的要分先后,许静儿认识凌萧的时间也一定要比我领先的多,尽管我们在正式见面以前有过长达一年多的通话,可是他们却是从初一开始便是同班同学了。
    也是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原来并不是许静儿的出现影响了我和凌萧,而是我的出现影响到了凌萧和许静儿。
    而后更可笑的是,因为凌萧我试图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和接触许静儿以后,却不可抑制的喜欢上了那个文静的姑娘,尽管我是那般的喜欢这凌萧,可我却始终默默地祝福着他的感情,只要他的女朋友是许静儿。
    No.5 连同别人分享都舍不得的情感,那才是真正刻骨铭心的爱情。
    那个暑假因为那一次的爬山,我和凌萧的关系又恢复到了从前,我们开启了每天的电话日常,恢复了每天聊QQ到深夜。
    那些不愉快的往事因为年少所以消散的也快,因为体会过没有他的日子时的孤单痛苦,所以我变得更加依赖和珍惜拥有凌萧的每一天,我开始在他面前小心翼翼,对他言听计从。
    他说他喜欢长头发的文静女孩,我便以许静儿做标准,留起长发、不生气、不爆粗、不蹦蹦跳跳、不嬉戏打闹;他说他不喜欢和他没有共同话题的人做朋友,我便开始听他所听的歌,看他所看的书;他喜欢打游戏,我便将电脑上下满了他玩的游戏,大话、DNF、剑三......通通都只是因为他喜欢。
    他说希望我高中可以去他所在的一中,那是全市最好的高中,我便开始拼了命般的学习,仅仅一年的时间就从全校倒数变成了全校前十,中考甚至以全县第二的成绩进入了一中,喜得不明就里的叶展飞直接给师大附中初中部捐赠了好几栋楼。
    记忆中剑三情缘也是在这一年火起来的,那个时候凌萧马上升高三,繁重的课业之余他却仍旧带着技术欠佳的我接各种任务养各种马驹看各种风景。
    游戏中他是帅气的二少,我是萌萌的毒萝,他不止一次的提出要和我组情缘,可是不知为何,我却一次又一次的跟他说,再等等。
    终于他因为家人的关系,开始了暂别剑三,而这一别却变成了永远。
    没有了他的剑三,于我而言不过是一堆毫无任何意义的画面,没过多久,我便也A了。
    一中的高一不用上晚自习,可我却常常喜欢在学校的图书馆逗留到深夜,直到高三那栋楼下晚自习,我开始每天晚上偷偷的跟在凌萧的身后,看着他在无人的街角牵起许静儿的手,看着他在枝繁叶茂的合欢树下和许静儿甜蜜的接吻,看着他将许静儿送回家以后两人依依惜别的挥手......我就好像一位患了自虐倾向的病人,喜欢一遍又一遍的将自己的心划得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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