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摇滚之王》第225章 血腥屠夫

    ***     目光转到“恶毒诅咒舞台”,巴图的第一首歌已经唱完了,台下观众的呼声响起时,六人终于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压力是有的,而且很大。
    “各位观众你们好,我们是竖眼狼乐队!”
    “YEAH!!!”
    “唱的很棒!加油!粉你们了!!”
    台下观众的反应也很热烈,毕竟他们还是头一次听蒙骨族的金属音乐,味道很独特,像是一杯很烈的酒,掺杂了半杯新鲜的牛奶,带着浓郁的内蒙骨风情,与草原的豪迈和热情。
    后台的气氛很奇怪,大家都在思考着什么,只有李瀚等人喝着茶水聊着一些其他的话题,“竖眼狼”能不能成功,这点李瀚他们心里自然是有数的。
    而有些人,或者是某只乐队确实是心动了,不过他们还在安耐着,还在等待,等待剩下两支乐队的表现,如果都很出色,或者三支乐队两支不错,那他们就会下定决心了。
    “下面这首歌!《灵眼》!希望你们会喜欢!GO!”
    火不思在弹奏着,这个乐器大家都很陌生,但这低沉而不沉闷的声音却是让大家喜欢上了,镲轻轻的敲击了三下,所有的乐器部加入进来后,观众们开始了大排甩。
    大家都是一个动作,相互搂着肩膀,大幅度的甩着脑,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这是他们的青春,这是这个时代的青春。
    “我在梦中反复穿行于似曾相识的地方。”
    “左旗的街道还是那么的清晰可见。”
    “等待薪水的时间是如此漫长。”
    “回头一想已经是半年之久。”
    声音不再低沉,巴图转而用清嗓唱着歌,声音与刚才类似于含着痰唱歌不同,巴图本身的声音却是相当的温暖,一副暖男嗓子,就是这个相貌确实有点老.....
    同样是来自于九宝的歌曲,《灵眼》同样是也是他们的代表作品,和《SONSII》、《特斯河之赞》同为九宝的利器,三叉戟。
    如果《SONSII》是草原的凶猛,《特斯河之赞》是草原的狂野,那么《灵眼》则是草原人内心柔软的地方,他们爱他们的故乡,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灵眼》反而是三叉戟中最受欢迎的一首歌曲的原因了。
    外省人不了解,可内蒙骨的孩子却是能够深深的体会到《灵眼》这首歌的回忆与伤痛。
    “喔~~!!”
    六个蒙骨汉子的低吼低沉有力,气氛顿时发生了变化,灯光变成夺目的金色,在阳光中照样能感受到它的刺眼与绚烂。
    “我可怜的故乡!”
    “喔~~!!”
    “那些酸苦的岁月!”
    “喔~~!!”
    “那些酸苦的岁月!!”
    伴奏重新回到与前奏一致,马头琴乐手放下了乐器,从怀里掏出了一片金色的东西咬在嘴里,双手一拨发出“duang~duang~”的声响,单独听起来会比较滑稽,但在音乐声中却显得很美妙、很突出,让人不自觉的去听这个“duang~duang~”的声响,这就是簧。
    舞台下的人越聚越多,大部分观众都是奔着金属乐来的,所以“恶毒诅咒舞台”已经聚集超过五万的人数,而且还有急速增加的架势。
    “到了春天就开始沙尘肆虐。”
    “所有的店铺都已关门破产。”
    “到了冬天则是暴雪遍地。”
    “酒鬼却依旧走在路上!”
    “喔~~!!”
    “我那可怜的故乡!”
    “喔~~!!”
    “那些酸苦的岁月!”
    马头琴声轻扬,这是给蒙骨最为知名的乐器单独演奏的时间,让它在五万多人的面前展现它的魅力,带着温和与哀伤,如诉如泣之下让观众们激荡的热血都平静了下来。
    观众们只能承认,他们确实爱上了这只内蒙骨来的乐队,带着其他乐队没有的音乐元素和草原的孩子独有的思想与思考,这让人怎么不沉醉?怎么不爱上?
    这就是九宝亦或是竖眼狼的魅力,听了一首之后就会爱上,爱上他们的民谣金属,爱上他们的畜牧业金属。
    之后又演唱了几首歌之后,时间已经到了四十五分钟,最后一首歌曲演唱完毕了,六人鞠躬对各位来自国各地的观众们表达了自己的谢意,这是李瀚下达的死规定,粉丝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唱完必须得感谢他们的到场,不然扣年的奖金。
    当然这个规定就算不下达,他们也会感谢这些观众,至少他们只会在自己的音乐中闹腾,不会让自己玩命喝酒,不会让自己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这对于“竖眼狼”乃至所有的地下乐队来,是最美妙的事情了。
    “演出不错,挺稳的,这也算是你们的正式出道了,今晚吧,让宣传部那边给你们做宣传,微博那边你们都准备好了吧?”
    “嗯,我们没问题的李总。”
    六人的眼睛都亮了,要来钱儿啦!哈哈哈!出道之后就能吃盒饭吃到饱了!李瀚买的那个三十块钱一盒的盒饭是不错,好吃,菜样还多,可就是吃不饱,他们都不好意思跟李瀚。
    “唉~一会就是谢安他们的演出了,你们现在终于能放下心了吧?我就愁那子呢。”
    李瀚拧了拧脖子,给六人倒了点茶水,自己喝了一茶之后靠在椅子靠背上闭着眼睛道。
    “安子他们肯定没问题的,毕竟他们那么猛,我们唱歌的时候都没有多少POGO的,就在甩头,实话有点无聊。”
    “你一民谣金你要什么自行车?你们这三个乐队倒是混的不错哈?”
    “那可不!你不的进了一个公司就是一家人嘛。”
    三个乐队这十六个人真是混到一块去了,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都是那个有钱就花没钱就吃馒头的性格,相处的那叫一个好,就差磕头拜把子了,成天一块吃饭,一块玩,李瀚有一次去他们宿舍,简直跟猪窝没啥区别,李瀚都没有地方下脚。
    “你们好归好,赶紧他吗把宿舍给我收拾出来,埋汰不埋汰?这都夏天了,到时候满屋子都酸了还特么住不住人?还有,你们几个的臭袜子、裤衩子别往门或者沙发上一撇就完事了,赶紧都洗洗,后勤姑娘去你们那都差点吐了你知道不?”
    “没问题,今晚咱们回去就大扫除,对了李总,安子他们呢?”
    “换服装、热身呢,怎么?想人家了?你们特么是不是同性恋啊?”
    李瀚给巴图怼的没屁了,老老实实的看着台上的舞台演出,第三个出场的就是“血腥屠夫”,毕竟没有名气,只能给后面那些知名乐队让路,“死灵”他们倒是完,是李瀚故意安排的,大概晚上七点钟上场,作为夜场第一场。
    “哎瀚子,你他吗好像给谢安这子逼疯了啊,你瞅瞅他们那伙人的造型。”
    杨振在旁边扒拉一下李瀚,努努嘴让李瀚看过去,脸上的表情十分吃惊。
    李瀚一转头也挑了挑眉毛,谢安穿着个精神病院里的白色拘束衣,还没有扣上扣,头发也是留了很久,现在刚刚过肩膀,正披散着乱成一团,脸上涂着白色和黑色组成的图案,并不复杂,但看起来有点恶心,嘴上带着铁质的封器,就是那种套在嘴上怕咬人的那种。
    乐手的打扮也不正常到哪去,白色的病号服倒上了红色的假血,脸上也抹的到处都是血,配上同样黑白色的脸上图案,也够恶心的了。
    其他乐队的人避开他们,等谢安他们走过去之后偷偷一轮纷纷,毕竟这么“雷人”的造型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不像是来演出的,而且像是什么邪·教的教徒刚杀完人才出现。
    来到李瀚他们身边的时候,一股腥臭味涌了上来,这不是假血!是真的!
    这股血腥味让很多人都捂了捂鼻子,确实挺冲的味儿,不过李瀚倒是不在乎,笑了笑对杨振亦或是谢安道。
    “疯点儿挺好,不疯点儿唱什么残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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