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陈晶晶》第520章 最难消受美人恩

    洪飞虎要将这把短剑献给李盛,巴结巴结李盛对他来说当然是有好处的,这点眼色,洪飞虎还是有的。
    李盛接过这把短剑,放在一边,道了一声谢,又坏笑着锤了洪飞虎的前胸一拳,道:“你这个小混蛋,昨晚上那么混乱的时候,你居然趁人不注意顺手拿走了方氏的小肚兜,方才,你甚至还偷偷摸摸地的拿出来嗅一下,真特么的恶心……你就不怕被人发现?我告诉你,要是出了事,老子可保不住你!别怪我没提醒你。”
    “公子,你,你是怎么知道的?其实,我,我……”洪飞虎这就相当于承认了,他老脸一红,支支吾吾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辩驳才好,他本以为自己这件事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想到居然被李盛发现了,他本来就嘴笨,这一时间急得直挠脑袋,生怕李盛对他进行处罚,要是被李盛说出去,他的脸还往哪搁啊?
    “孔老夫子都说过,食色性也,你现在既然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如果你喜欢谁就去找谁吧,拿着一个妇人家的肚兜胡乱嗅什么?真是好笑!行了,你小子注意点吧,别没事就把那东西拿出来嗅一嗅,哼……如果你现在还没有相好的,回升州之后,我就让荆十三娘找个媒婆给你物色一个大户人家的闺女,你要是再敢干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老子把你的腿给打折,你特么的听见没有?”李盛故意板着脸,一本正经地教训洪飞虎,说完,李盛就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洪飞虎的脸红得像猴屁股,他尴尬地挠了挠头,灰溜溜地跑开了。李盛一边走,一边摇了摇头,心里却仍然有些担心,以后,自己还是要对洪飞虎继续管教,这小子要是再这么下去,谁知道他还会干出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来,其实也有情可原,这小子已经老大不小了,已经知道喜欢女人了,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他。
    李盛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在成都的时候,洪飞虎就曾经和姚克赡一起去过青楼,姚克赡那个猥琐的家伙少不了教这个原本很朴实的年轻人学坏,昨晚,洪飞虎在李继崇府上看到了那么香艳刺激的一幕,想必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连李盛自己都不得不承认,那个方氏的美丽胴体确实给人以惊艳之感。
    李盛也听说过方氏乃是泾原城的第一美人,见到方氏之后,李盛觉得确实名副其实,怪不得李继崇放着守候在洞房里的普慈公主不顾,却要当众污辱方氏。从此以后,方氏和李继崇就成为了泾原城的老百姓们街头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可以想见,方氏的余生将会在哀怨和痛苦中度过,李从曮也很难在陇右文武官员中抬起头来了,可是,为了弥补这个嫡长子的委屈,李茂贞倒是有可能让李从曮继位,他或许会采用扶上马送一程的方式,以免陇右的那些骄兵悍将不服从李从曮的命令,因为李从曮在军功方面有所欠缺,在这方面,他比不上李继崇。
    在李继崇喝的酒里面放春药的事情,李盛对任何人都没有透露,因为这事情干的有点不地道,这也是迫于无奈,反正李继崇是出了名的嗜酒如命,出现那天酒后乱性的一幕并不算奇怪,即便是李茂贞都不会怀疑什么。否则,李盛和普慈公主等人那天只怕很难回到驿馆。
    李茂贞无疑是一代枭雄,他绝不是等闲之辈。李盛原本还有些担心李茂贞会不会像朱温那样喜欢自己的儿媳妇,要是他提出将普慈公主带回自己的王宫,谁也不敢出焉阻挠,即便是蜀中的送亲使周德权也不敢,毕竟这是在人家的一亩三分地儿,好在李茂贞不是朱温,也不是李隆基。
    李盛终于松了一口气,不过,他还是命令洪飞虎和姚克赡留意驿馆四周的动静,一旦李茂贞动了坏心眼,李盛不惜付出生命代价也要保护普慈公主,谁让自己那天与她有了亲密接触呢,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古代的帝王和藩镇节度使们大多都是好色之徒,即便是后来结束五代十国战乱统一天下的大宋皇帝也欺男霸女,把投降大宋的花蕊夫人和大小周后相继据为己有,使得南唐后主李煜写下了“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著名绝命词,这句诗流传后世,令人读了之后禁不住唏嘘不已,世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物竞天择。
    李盛和周德权密谋了半个时辰,终于想出来一个办法,由普慈公主在白绢上亲笔写一封密信,这封密信的内容便是嗜酒如命的李继崇酒后乱性,后来阴差阳错之下变成了太监,这也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因此,普慈公主请求回成都去。
    至于由谁送信,周德权决定由从蜀中带过来的宦官宋光嗣将这封信送给蜀王,宋光嗣虽然是个宦官,但他却有一身非同寻常的武功,而且此人性情淑均,忠诚可靠,由他来办这件事最好不过了。出于稳妥起见,李盛决定让范德威与田酒曲与他一起同行,三人之间也好有个照应,另外,范德威和田酒曲做了那么多事情,也确实需要离开陇右这个是非之地了,免得他们两人落在李茂贞的手里。
    打扮成普通读书人模样的宋光嗣刚刚离开泾原城不远,就看见不远处的路边有三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看样子是陇右军队里的斥候,好不容易出了城门的宋光嗣心中瞬间一惊,忽然有了一丝紧张的感觉,他能感觉到这三个骑兵的武功绝不是泛泛之辈,难道他们守在这里就是为了找机会狙杀自己?泾原城里面人多眼杂,他们不方便下手,这里倒是个杀人的好地方。
    那三个斥候骑着马不紧不慢地靠近宋光嗣,这看起来似乎是狼群狩猎时的常用战术。他们紧紧地盯着宋光嗣,此人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岁左右,身材不高,眉清目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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