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芒的这句“但是”,勾起了苏小茶和乔焱的好奇,两人纷纷睁大了眼睛望着吕芒,想听她接下来的故事走向,然而说到这里之后,吕芒却停了下来,意味深长地望着苏小茶。
这目光之中,已经说出了苏小茶已经猜到却不想承认的答案。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男人,看起来哪儿哪儿都好,让人没得挑,和你之间总是保持着不温不火不冷不热的关系,甚至某些瞬间让你都已经将他当成了男朋友。
但是,他就是不开口,就是不主动,就是不确定关系。
前几年流行一种说法叫做“食草男”,好像对爱情没有任何的追求和欲望,不温不火的态度就像食草动物。
“喂,”吕芒踢了乔焱一脚道:“你不是和沈哲文很熟吗?你看他是食草动物吗?”
乔焱眯着眼睛想了想,掰着手指头道:“据我所知他倒是谈过那么一二三四五……”
“闭嘴,再说就上山打老虎去了!”
吕芒说完这话之后,将目光丢向了苏小茶,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既然沈哲文不是食草动物的话,那就只有另外一种可能。
他对她不感兴趣。
苏小茶的脸色显得越发难看,掰着自己的手指头,微微垂着头。
吕芒清了清嗓子,一伸手拿起桌上的水杯,有意无意地抿了一小口道:“你不是有不少对付男人的技巧么?怎么不试试?”
是的,苏小茶知道所有的技巧,知道如何对付男人,才能让男人对自己更加喜欢。
可那都只是用来对付自己不喜欢的人,一旦遇上喜欢的人,整个人早就瞬间沦陷,还哪里谈得上什么技巧?
如果真是说技巧的话,苏小茶有千百种办法,能让男人主动对自己告白,如何下棋,如何走位,如何循循善诱,可她现在做不到,自己早就已经自乱阵脚。
“人在感情里啊,肯定是有冲动的,”乔焱拨弄着自己的头发,砸吧着嘴摇摇头道:“没有冲动的感情,首先甚至不符合动物本能,还哪里谈得上什么爱情?能够理性的,都不叫爱。”
吕芒白了乔焱一眼,“就你知道的多,你是庄斯斋第二。”
乔焱挑了挑眉毛,他太了解沈哲文的性格,理性是没错,但是也有感性的一面,只是因为家庭缘故,将自己真实的一面小心翼翼包裹着罢了,但是遇到喜欢的人,谁还能装作不食人间烟火?
“不过你也别想太多,”乔焱拍了拍苏小茶的肩膀道:“男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或许对于女人来说,恋爱是全部,但是对于男人来说,只是蛋糕一角罢了,男人不想谈恋爱,未必是不喜欢你,只是自己觉得不在一个准确的状态上罢了。”
苏小茶没有理会乔焱的话,她现在需要的不是安慰,也不是谁的开解,她只是希望乔焱可以别再说下去,以免那些话让自己感到更加不堪。
好在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几人的对话,乔焱起身去开门,一边吊儿郎当晃晃悠悠地向房门口走,一边不耐烦地扯着嗓子问道:“谁啊?大晚上的!”
房门被打开,站在门口的是庄斯斋,满头大汗,一脸狼狈相,乔焱愣了一下,“我的姑奶奶,你这是重走长征路去了?怎么搞成这个德行回来了?你的钥匙呢?你不是签合同去了吗?”
庄斯斋一边脱外套,一边不耐烦道:“你话怎么这么多?”
吕芒和苏小茶也被庄斯斋这模样吓了一跳,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几人都在为庄斯斋今天的奇遇记唏嘘不已。
原来,庄斯斋抵达公司之后,因为柯乙打电话来问情节的时候没什么好态度,俩人干脆在电话里吵了一架,庄斯斋随手签了合同就出了门,以至于背包忘在了出版社的办公室,再想回去的时候,在路上被电动车刮了一下,手机也摔碎了,没办法用导航,根本找不到出版社的位置。
在尝试了几次并无果之后,庄斯斋一气之下走回了家,凭着一路上打听问路,外加走丢无数次,竟然还真被她走回来了。
“啧啧,”乔焱一边给庄斯斋倒水,一边感慨道:“你这个可比《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精彩多了啊!”
庄斯斋恶狠狠地瞪了乔焱一眼,将一肚子憋闷都发泄在了乔焱身上,还不等乔焱开口逗趣,庄斯斋已经飞身跳起来冲到冰箱前,拿出了乔焱专门给自己准备的健身零食,报复社会一般大肆咀嚼起来。
“喂!”乔焱伸手去抢,却被庄斯斋护得死死的,眼看着零食就要脱手,庄斯斋干脆往零食袋里吐了口唾沫,这才递给了乔焱,得意洋洋道:“还你,我不吃了!”
“你……我掐死你!”
苏小茶好不容易才拦住了乔焱和庄斯斋,伸手抽出张纸巾给庄斯斋擦了擦脸,“你也是,就不知道想想别的办法,你这个脑袋能写小说,怎么平时这么蠢啊?”
庄斯斋哼了一声道:“谁让王八蛋柯乙跟我发脾气来着?我一生气,脑子就不转筋了。”
“哎?”乔焱忍不住笑了,一推庄斯斋的肩膀道:“我问你个问题啊,你在大街上迷路的时候,脑子里都想什么来着?”
“想什么?”庄斯斋眯着眼睛琢磨片刻,一拍大腿道:“柯乙是个王八蛋!”
“是不是特气愤?觉得他怎么偏偏这时候跟你吵架?是不是还有点儿委屈,就因为他和你吵架,你都迷路了?”
乔焱一句一句地说着,庄斯斋听后,也一下下地跟着点头,但是越说越觉得不对劲儿,她狐疑地挑着眉毛望着乔焱道:“你拿话套我?按照你的理论来说,我应该是喜欢柯乙,对吧?”
乔焱没回答,但那表情里的意思非常明显--就这么回事儿。
庄斯斋撅着嘴,哼了一声道:“爱情小说的套路我比你熟,接下来的剧情发展,我应该觉得我自己特别需要他,最好再跟他告白,那才是见了鬼了呢!”
“我说,你又不是对他没感觉,”乔焱坏笑着,凑近了庄斯斋道:“点头承认你有感觉,会死啊?”
“我对他的确有感觉,就是特别烦他的感觉,好好的大男人,非要做第三者,”庄斯斋顺手抄起自己的坂田银时抱枕,“我是有夫之妇!”
“好好好,”乔焱也懒得再对庄斯斋说什么,抓着庄斯斋的肩膀将她推向洗手间,“赶紧跟你那老公秀恩爱去,最好先把您老人家这张猫脸洗洗,不过无所谓,反正你那老公也不会嫌弃你!”
“那是当然!”
庄斯斋进了洗手间,看着镜子里抱着抱枕的自己。
坂田银时又不会嫌弃她,又不会勾三搭四沾花惹草,又不会跟她吵架吃醋耍小脾气。
总而言之,庄斯斋不是不谙世事,正是因为她在书里看过了一百种爱情,也看透了一百种爱情的结局,所以才认定了自己怀里的才是最好的男人。
哪怕是假的,总好过被混蛋弄得撕心裂肺感怀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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