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以后,我想我会褪尽青涩,成为一个老练、世故、圆滑的女人。懂得该在什么时候向男人发出危险信号,侵占他们的腰包,利用他们的怜悯,反击他们的背叛。
可是在情感的路上,每个人都是个拾荒者,碎一路捡一路。有的人碎了一地的心,而有的人碎了一地的节操,还有人碎了一地的柏拉图。有的人捡到了左右心房,有的人捡到了残花败柳,有的人捡到了生死相许,有的人捡到红杏出墙,还有人捡到了媒妁之言。
记忆中,有一次恋情对我的人生产生了巨大的副作用。他叫荣江,是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家教老师,是有过两次婚姻的老男人,是骑着自行车要带我周游世界的浪漫哲人。我和他的爱情来得像洪水猛兽,这是在我大学毕后三年后的事情。
我和他在相处了四个月之后,我们的爱情终于出现了不可弥补的裂痕。尽管他是个满口道德满口甜言蜜语出口成章挥笔成文的完美情人,但一点也不妨碍我们的爱情走到了破碎的边缘。
终于,在他最后一次无耻地拿走我仅有的两万元存折,害我啃了一个月的泡面外加拖欠房租两个月后,我向他编辑分手借口后离去。看似潇洒转身,看似洒脱,看似不羁,看似无所谓,看似唯心主义,看似所有恶毒的词藻都像子枪一般戳入他的胸口,看似我和他的关系变成了美国与伊拉克,看似他不是磐石我也不是蒲草。其实我早就装来了一卡车的借口想要跟他就此划清界线,即便他现在穿着燕尾服给我大把的钞票给我大把的眼泪给我大把的情感,我也会无动于衷。
为了打发时间排谴寂寞,一大晚上我开始像啃食鸦片一样吸收精神食粮,以便补充我千疮百孔的心脏和内分泌失调的内脏。我的读书清单上密密码码的记录着大串中外名著列表,我把视线转向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但这种接近原始的纯朴生活并没有将我救赎,反倒让我陷入了极度消极的情绪。后来我看史蒂芬金的写作生涯,感觉只是一部无聊的人物自传史。
女人终究是感情的动物,失恋的阴霾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就像死神一样压迫着我。我想起我曾经和他牵手许下的诺言,想起散步时的情话,想到我告诉他人生除了钢筋水泥混合土以外,还有很多奋斗目标。想起为了帮他偿还超支的信用卡账单,我不得不每天穿的像个三十岁职场LADY,每天把自己的脸刷成墙壁,喷着廉价香水,蹬着十公分的高跟鞋,无论四季大腿上永远穿的是丝袜,奔赴于全职与兼职之间。晚上回去,还有满沙发的脏衣服和臭袜子等我处理。而我提早就患上风湿骨病外加更年期提前。
一整个晚上,我限入了对他无限思念与极度厌恶的恶性循环中。然而,就在此时,手机里弹出一条来自陌生人的简讯:我回来了,你还好吗?
看着这简讯,我把手机扔在了一旁,我猜想大概是荣江给我发来的简讯吧。
简讯又发了一条过来:是我错了,原谅我好吗?
我以为是荣江发来的信息,准备将手机关机,不料这个陌生的号码竟打了过来。
我犹豫了一会,还是接起了电话。
电话那端的声音很有磁性,像是央视主持人。我很快确定这不是荣江打来的电话,但我还是礼貌似的听他把话说完,只是出于内心的好奇。
他告诉我他父亲在美国出了车祸,他是急忙赶去照料他父亲的。可到美国之后,他父亲竟然逃院了,他四处找寻父亲的下落。终于在警察局找到了。他父亲是因为窃取人家的食物才被送到警局的,医生经诊断他已经失去所有记忆……
我终于向他坦白了。“对不起,你可能打错电话了。”
电话那头沉静了一会,弱弱地问:“你不是阿美吗?”
“对不起,我不是。”
我能从电话里听到那一声轻叹,似乎勾起了我对他的同情。于是我大胆向他倾吐自己的情感故事。有的让他啼笑皆非,有的让他连连叹息。这一夜,我们像两个相识多年的老友,各自倾吐彼此的私密地带。而他向我介绍他叫安迪,并向我透露了他不幸的家庭。
“我母亲就是一个婊子。一个富有而肮脏的婊子。”他突然歇斯底里道。
他告诉我,他的母亲先后结过五次婚,他同母异父的哥哥就有三个,年纪最长的比他大20多岁。他母亲是在45岁才嫁给他30岁的父亲的。可就是在这段所有人都投来异样费解的婚姻当中,他出生了。他知道,父亲是那样的深爱着母亲。可是一切都在母亲恋上了一个年轻的留学生而结束。他年近五旬的母亲又一次背叛了婚姻,只身一人前往美国与留学生同居,而他的父亲竟在美国出了车祸。他恨那个老女人,恨透了她。
他还告诉我,他有一个漂亮的女友叫做阿美,每个月从他这里搜刮八千左右的生活费。尽管这些对他有些吃力,但他还是皆尽一切可能去满足她。
这夜后,安迪时不时会发短信给我。例如告诉我,今天可能会下雨,记得带伞。告诉我她女友为了一个四千块的MIUMIU包跟他翻脸。告诉我他今天开车差点出事故。告诉我他今天又被老板骂得狗血淋头。告诉我他明天又要去美国,暂时不能与我联络。
而我的也会欣然回应他,仿佛每天跟他通讯成为了必修课。但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最好的朋友小七目前也在美国。
再次收到安迪消息的时候是在半个月之后。我在漫长的等待中终于得知他刚到机场。他提出要见我,我并没有拒绝。
我们见面是在酒店的大厅里。也许是因为时差的原因,他看上去很憔悴。即便如此,依旧掩盖不了他眉宇间的英气。他个头很高,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浅现酒窝。
他轻轻地抱住我,“能见到你真好。”他的声音听上去已是极度疲惫。
这一夜我没有回家,而是和一个陌生帅气的男人躺在酒店的床上。
他轻轻的吻着我,温柔而细腻,可我分明感受到他眼角的热泪。他解开我的衣裳,一层层褪去,仿佛像个孩子似的一层层解开自己心仪的礼物。
他努力的吻我,用他的舌侵略我的每一寸肌肤,热泪打湿了我的肌肤,皮肤都像被酸雨腐蚀似的隐隐的疼。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哭,只是配合着他。
后来,他在我的怀里沉沉睡去,恬静得像个婴儿。我抚摸着他渐渐发凉的后背,他的后背上是凹凹凸凸起伏的疤痕,是小时候被母亲鞭打时留下的。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觉的,醒来的时候只是觉得浑身酸痛。他似乎也醒来,是保持着那样的温情。先轻吻了我的额头,然后用舌尖再次对我攻城夺地。他紧紧将我揽入怀里,我再一次感觉到后背上肌肤湿漉漉的。
“你是不是以后都不会再理我了?”他哽咽问道。
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我们该回去了。”
“嗯。”
我们各自狼狈得穿起衣服,他把bra递给我,我把袜子扔给他。所有脱衣服的动作都是性感的,不管当时的动作是粗鲁还是温柔。而穿衣服的样子永远都是丑陋的,无论穿得有多么优雅和绅士。
准备出门前,他翻出护照递给我看。“我的中文名字叫南宫俊,我希望你不要忘记我。”他重新把护照塞回行里箱里。牵着我的手一起从酒店里走出来。
我们各自打车朝着不同的方向回去。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这般堕落。回来的路上有些凄慌,总感觉周边的行人在对我指指点点,控诉着我的放荡。
第二次见安迪的时候是他主动约我吃饭。那天我真被一堆头疼的工作搞得头晕眼花。安迪打电话问我单位的地址。我想也没想就发给他了,发完以后还特别后悔,毕竟跟他只有那么一夜情缘。
我极少叫安迪的中文名字—南宫俊,这词总能让我联想到武侠小说里飞檐走壁的大侠。不过安迪的作风也带有几份古装大侠的风范。我永远不知道他下一秒会做出什么事情来。直到他开着车子来到我单位楼下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今晚的行程是和他吃饭。他看起来心情很好,头发应该也是新做的,车子也刚洗过,车子里喷了点JAMOLONE香水,音箱播放着王菲的《棋子》。
“最近还好吗?”他替我绑上安全带。
即便这只是我和他第二次的会面,但我还是感觉出他是一个细腻周到男人。就像那夜,我湿漉漉地从浴缸里跑出来,他拿着毛巾替我拭干后背,为我吹干头发,半夜捂热我冰冷的双脚,给我绑好高跟鞋上的鞋带,过马路的时候牵着我……
“有点烦。”
他借着右转弯的时候看了我一眼。“怎么了?”
“没什么,就工作上的事情。”
“那……解决了吗?”
“嗯。”我敷衍道。
我不想这个男人了解我,也不想去了解他。我和他只是在用一种错误的手段让彼此暂时忘掉痛苦,当然,其中还包括了我们对彼此的新鲜感和未知感。
当然,最让我产生防卫心理是在他压在我的身体上掳获快感的时候,还在回复他女友发来的问候简讯,这是我所不能容忍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对一个陌生的女人产生如此的嫉恨感。
有人说,男人喜欢不断地更换女人是为了获取一种新鲜感,而我对这种新鲜所产生的快感却乐此不疲,同时还想一如既往的占有和独享。
和他共尽晚餐是种享受,他是个英俊的混血,美式英语和汉语都讲得很地道,和他穿过餐厅立即会遭受所有女人眼神的围攻。他是餐厅里的贵宾VIP,我们可以有安静的包厢畅享属于我们的危险地带。他讲小资懂品味,懂得用波尔多的红酒搭配食物。他浪漫柔情,包厢里早已经预留下他为我买的香槟百合而不是艳俗的红玫瑰。
菜式很快上齐,侍者正在为我们倒红酒。
“怎么约我出来吃饭?”我突然问。
他拉着我的手,“一直都很想陪你吃饭。你忘了吗?你以前告诉过我,你很讨厌一个人吃饭的感觉。”
“谢谢。”
眼前这个男人令我很迷惑。我和他的关系不像普通朋友那样单纯,但也不像恋人情人那般亲密。如果仅仅限于只是出于身体的空虚彼此缠绵,可他又为何对我关怀备至?
我还陷入沉思中,他手机短信响了,我扫了一眼,是他女朋友发来的消息。该死,又是他女友的简讯。饭后,他驾车送我回家,在回去的路上经过上次我们住的那家酒店,他停了下来,看了看我。
“怎么,不怕女朋友查岗?”
“刚才吃饭的时间全用在哄她了,现在,我想好好哄你。”
他停好车,拉着我进入酒店,拿到房卡进入房间之后,房间的样子跟上次一样。
“我有点困了。”
他一边亲吻着我的脖颈,一边问,“怎么这么早就困了?”
“可能是因为红酒的原因吧。”
“你现在看上去比上次要性感。”他直接把我扑倒在床上,开始一番绅士蹂躏。
我推开他,“先洗澡。”
“嗯。”他再次替我解开衣裳,露出白皙的胳膊,抱着我进入浴室。
他身上的香味、花香、红酒的味道渐渐融合在一起。喷水像瀑布一样打在我们身上,他轻轻地吻着我,纤瘦的手指游离在我的身上,似乎要攻克我的最后一道防线。
“不要。”我呢喃道。
他加剧攻势,而我早已失去理智去制止。
我在他沉重的喘息中感受到他的倦意。他替我清洗干净,温滑的手指与我的肌肤再次纠缠,娴熟地拿来毛巾将我裸露的身子拭干并包裹起来,将我抱回床上。
我喜欢这种被他宠爱的感觉,虽说我并不知道我们这种关系可以维系多久。
这个时代,太多的新鲜感在蛊惑我们,引诱我们。世间的情爱,同床共忱却同床异梦,生死相许却要生离死别。
我和他都是这个时代孤单的旅行者,守在自己的城市捍卫自己的世界,舔着那点受伤的自尊,或者坚挺或者颓废或者堕落的过活。
只是每次我们四肢交缠时,而他的女朋友打来的电话立即将我的快感冰冻。我找不到任何可以发泄或解脱的方式,只是缩在床角像个毒瘾发作的病人,拼命得吸得万宝路。或者只有这样,我才不会觉得自己太狼狈。
缠绵过后只有凄冷,我穿好自己的衣裳,在他道歉的眼光中离开。
安迪紧紧抱着我,“对不起。”除以之外,他什么也做不了。
我一个人游荡在杭州的大马路上,在这样呵气成冰的夜晚,我就这样一个人孤单地行走着。没有方向,没有期待。
风好像从北极刮来,把我的坏死的神经癌变的细胞已经馈烂的肌肉都敷上一层保鲜膜,我以为这样就像从冷冻室里拿出来的新鲜疏菜,仿佛就像不良商贩在过期的食品上重新贴上标签后的新鲜出炉。我挺冷的,抖瑟的看了看小七发给我的信息,难受得跟烹脔棰鞭。真冷,连指甲盖都冻死了。
继续或者终止,爱或者死或者滚,每一分钟都在做选择或者被选择。我想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被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婊子。
从一开始,我就陷入了他设下的温柔圈套,原本我是自己生活的主角,在寻找配角的时候竟成为了别人替代品,也许开场白还没有,我只是被自定义为这场游戏的跑龙套。
我想过多种与他断绝联络的方式,而每一次听见他的声音,看见他发给我的消息,我又一次允许自己踏入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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