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大方方的从树后走了出来,对着她刚才所在的地大声说:“鄙人方才捡到一本聊斋志异,想来应该是姑娘遗落的吧?按说我应该将书放在地,可是万一被他人捡去,岂不可惜?所以还请姑娘现身一见,鄙人也好物归原主。【无弹窗..】”
四周寂寥无声,等了一会儿,白衣女子依然没有出现。无奈之下,我只得回到车子跟前,准备继续睡觉。
我刚打开车门,却发现白衣女子正坐在副驾驶的位子,她贝齿轻轻咬着嘴唇,笑意盈盈的望着我,我顿时喜出望外。
刚才距离太远,看不清她的相貌,如今近距离一看,我心中不由竖起了大拇指。
不愧是女鬼啊!螓首娥眉,杏眼琼鼻,额前一抹轻云似的刘海,一对大眼睛也不是绿色的,而是水汪汪的,堪称人间绝色。
唯一不足的就是脸色过于苍白了,而且身体也太单薄了。看去病恹恹的,或许古人爱她这种病态美,但是作为现代人,我是很不喜欢的,我始终认为只有健康的,才是最美的,凡是不健康的,都不美。
白衣女子展颜一笑,仿佛白莲盛开,曼声道:“好一个莽撞大胆的汉子,他人见鬼避之唯恐不及走,你月夜寻鬼,却是为何?就不怕我吃了你?”
我不由莞尔,笑着说:“鬼吃人并不常见,但是人吃人每时每刻都在发生,难道我要见人就躲吗?”
白衣女子微微一愕,凝思了一会儿,才喟然一叹:“公子身在尘世之中,能有如此觉悟,实在难得。鬼怪吃人,只为果腹,吃饱了,也就不再害人了。可是人吃人却永无止境,永远都吃不饱,更吃不够,正因如此,妾身宁愿做一个孤魂野鬼,也不愿意再入轮回,我不愿意吃人,也不愿意被人吃。”
“算了,不说这些了,还未请教姑娘尊姓芳名。”我摆了摆手,转入正题。
“小女子姓白,单名一个莲字,字素秋,生于崇祯年间,当年鞑子入关,我逃难至此地,不幸被乱兵所杀,遂葬于此,彼时尸横遍地,亡魂盈夜,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或许阴差太忙了,将我遗忘与此,才侥幸得脱,没有再入轮回。”白素秋解释说。<script>s3();</script>
“哦!我叫于樵,没有字。”我点了点头,将聊斋志异递给了她,“如此算来,蒲松龄还是你晚辈啊!”
白素秋掩口娇笑不已:“公子倒是风趣,他亦是生于崇祯年间,或许比我小几岁,但是不至于以晚辈相称。”
“别公子公子的,现在不兴这套了,直呼我的名字就行了。”我摆了摆手说。
“好吧!”白素秋点了点头,“于先生捡了奴家的书籍,强占不还,必欲奴家现身相见,不知是何意?”
我嘻笑道:“倾城之色,谁不想一睹芳容?”
白素秋羞涩的低下了头,娇嗔道:“不正经。”
“好吧!不开玩笑了,我想向你打听一件事。”我正色道,“我是修道之人,昨夜我在此地遭到了一个恶鬼的袭击,虽然最终将它打跑了,但是却没能除掉它。这个恶鬼已经害死好多人了,我有心除魔卫道,却苦于找不到它,此处荒坟累累,阴煞之气甚重,我怀疑恶鬼应该就藏身于此地某处,如果白姑娘知道,还希望能告诉我。”
白素秋皱着眉头思索了半晌,才说:“前些日子,确实来了一个凶恶之物,可它却不太像是阴魂,因为它有真身,但也不是僵尸,它的真身能化为黑雾,所以它到底算不算鬼魂,我也说不清楚。”
我一听,可不是邪神嘛?急忙点头道:“对!就是它,你知道它躲藏在哪里吗?”
白素秋摇了摇头说:“它躲在哪里我不知道,我也只是偶尔遇见过它一次,它好色且凶残,我可不敢招惹它。它当时见色起意,还妄想迎娶我为妻,我誓死不从,并威胁到城隍那里去告他,才让它收起了非分之想。后来,它跟王家的小娘子走到了一起。”
“王家的的是王雅欣?”我问。
“可不是她吗?唉!她也是一个可怜的人,据说生前遭受了巨大的冤屈,死后怨气难以下咽,便化作了怨尸,前些日子害死了不少过路的人,不过这也不能全怪她,那些人若是不好色,也不至于送了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