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浅时光心未央》第 54 部分阅读

    起喷薄而出——是,我也有件痛悔终身的事情,但是我不会后悔与她的相逢和相爱,只后悔在最后分别的时候让她哭得那么伤心。可是如果时光重来,我还是选择与她相识,相爱。
    就像焦渴已极的旅人,明知是剧毒的鸠酒也会饮而尽。
    他在白天是名心理咨询师,清楚的明白心理学上这种心态其实是种病态,种求而不得的偏执与疯狂。想从解脱出来,可是谁又能告诉他,为什么自她之后,他再也不会爱了;为什么时间过得越久,她的样子反而越清晰,就好像刻在脑子里样;为什么,他总会梦见那晚,她在耳边说:“聂云枫,我爱你。”
    那个梦是那么真实,次次地让他痛醒,醒来后却又是满心的孤独和空虚。
    许多年过去了,每当路上看到某个相似的背影,就会伫立良久深深凝望,幻想着是她回头头来,就是他的夏天!
    “世界上有那么多女人,为什么只爱她?”记不清是谁问过他这样个问题,可能是江晨希,也可能是别人。他当时回答:“忘记了!”
    其实他在说谎,他没有忘记当初为什么会找上她,也没忘记为什么会喜欢上她。就是如今回忆起那些他们曾在起的片段,痛的同时,唇角却忍不住溢出微笑。
    爱上夏天并非见钟情,人往往记不住自己拥有什么,却总能记住自己没有什么。所以瞎子最向往光明与颜色,而身在黑暗里的人们最仰慕的就是夏天那火热的阳光。
    所以......他看见她就莫名地心跳加,觉得温暖,就算明知不会有结果,还是忍不住想要离她近点,再近点!
    掐指算,已经七年了,他与她分手了七年,在没有她的城市,独自生活了七年2(
    是谁说的:不管多么深刻的伤痛,只需7年就会痊愈。因为,有科学家说,7年的时间,可以把我们全身的细胞都更换遍(fanwai.org),个旧(fqxs)细胞都没有。
    如果是这样,他原来的细胞应该已经都被更换掉了,可是为何他仍然记忆深刻如昔?七年前,他是黑道赫赫有名的“枫哥”,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却留不住最爱的她。
    枫哥......苦笑着咀嚼这个曾被无数人唤的称呼,原本只是个蒙头小子,因为生活所迫慢慢走入地下,最终堕入了黑市的洪流,爬也爬不起来。那些陈年往事太过久远,记忆都有些模糊了。
    应该是年前了吧,只记得那个迷(xinbanzhu)乱的夜晚,是他第次见到洪爷。
    洪爷叫洪景天,据说纵横柔城黑市已经二十多年,地位直无人可撼动。旗下经营着许多家夜总会和地下赌场,更在夜总会的地下室内开着个黑市拳击赌局。在当时的背景情况下,像洪爷这种地位与财富,完全没有人敢跟他呛声。
    那时流传着这么句话,你可以不叼警察,但是却不能得罪洪爷,因为警察最多抓你坐牢,而洪爷却会要你的命。这是柔城黑市的条不成的规矩。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城市,发达还是不发达,都存在着这么个地下的阴暗世界。权看城市掌权人如何来掌控了。当时他因为生活逼迫,经人介绍进了洪爷的地下拳场里打拳。
    可能是因为他打拳为了赢,够强也够狠,从而引起了拳场里负责人的注意,最终被洪爷给找上了。记得当他被带进拳场办公室时,桌子后面坐着个年龄四十岁左右,脸上挂着算和蔼的笑容,却是满目都是精明加狠戾的男人,他就是洪爷。
    只见洪爷朝两旁的手下使了个眼色,那些人就招呼也不打,纷纷向他攻击。也是他那时年轻气盛又血气方刚,骨子里有着不服输的傲气,即便明知这个年男人可能来意不善,却仍然出手去回击,心想着打倒个是个3(
    那些人招数都是些地痞流氓式的打发,毫无章法,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不过几分钟,七八个人都已经被他打趴在地上起不来。
    “啪——啪——啪”掌声传来,转眼去看,只见洪爷笑着拍手,眼含着满意。
    “很专业的自由搏击,没想到我这场子里还有这样的高手。”洪爷顿了顿,忽然问:“认识向君帆吗?”他漠然而望,置之不理,却见洪爷也不恼怒(shubaojie),而是笑着转移话题:“你在这里打拳,场拳赢了也不过是500块钱,我这里有五万,今后跟着我混,缺钱了只管跟我拿,怎么样?”
    他终于有了动容,到这种地方来打拳,无非是为了赚钱。五万块可不是个小数目,他打赢场拿五百,可是要打百场才能赚到的。洪爷把打钱仍在了办公桌上,他迟疑了几秒后走上前把钱拿在了手上,抬眼轻唤:“洪爷。”
    洪爷放声大笑,完了拍着他的肩膀对帮手下命令:“叫枫哥!”
    “枫哥!”众人异口同声。
    从那以后,他就成为了小弟们口的“枫哥”。没有人会去想他为什么总是独来独往,为什么要去打拳,为什么要昏黑,为什么会缺钱。只有他清楚,踏上这条不归路,是为了个人,个女人。
    她的名字叫洛夏。
    洪爷常常会对他说:以后这个江湖是他聂云枫的,等他洪景天退隐后,就把场子交给他。之所以洪爷会这么信任自己,不为别的,是因为他次次拿命拼回来的。
    黑暗的世界,并不是他以为的那般没有血腥,也不像他打黑市拳那样只有输和赢。个人如果想要稳稳站住脚,让大家心服口服喊你声“枫哥”,没有实力和势力支撑,根本是寸步难行。
    次次,每当他身历险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个身影:柔顺飘逸的长发,白皙素净的小脸,笑起来羞羞怯怯的,却娇俏动人。而她总喜欢连名带姓唤他“聂云枫”,语调与别人不同,有着她独有的别样枫哥。
    想到她,他就会无所畏惧,肯定的告诉自己:他要活着!正是有着这样种心境在,每次他都靠着自己敢于搏命的毅力,化险为夷的回来了。
    指尖的剧痛,把聂云枫从黑暗的回忆里抽离回来,烟久久未吸,已经燃到了手指,食指上焦黑片。却因为酒精麻痹了神经,连疼痛的来袭都变得后知后觉,又灌下杯酒,心里空空的,把剩下的烟尾按在了桌上。
    当初他那么笃定的要与夏天在起,与她相爱,可终究还是因为这条不归路,失去了她。
    细细回想,他们的故事,是用时间的数据来度量的,十年,漫长而又短暂。
    ————
    不是所有的梦,都来得及实现,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你。疚恨总要深植在离别后的心,尽管他们说,世间种种最后终必成空。我并不是立意要错过,可是我直都在这样做,错过那花满枝桠的昨日,又要,错过今朝。
    1.人生何处不相逢
    ?
    18岁那年的愚人节,4月1号,“砰”的声,犹如惊雷掠过,聂云枫的心塔倒塌了。
    因为直与他相依为命的妈妈,毫无征兆地从二十楼跳了下去,没有留下任何遗言。站在母亲血肉模糊的尸体前,他心空荡荡的,没有滴眼泪。
    自有记忆开始,妈妈带着他东奔西走,居无定所,过着流浪的生活。座又座的城市,妈妈在寻找着什么,她的脸上从没有过欢颜,眼底是浓浓的悲伤。
    无可避免的,她患上了忧郁症。常常会个人枯坐整天不吃饭也不睡觉,又常常会拿着刀片在自己手上划,被他发现后就大哭。可是即便如此,他也从没想过,妈妈会有天离开,而且选在这么个......特殊的日子,是愚弄自己,还是愚弄他?
    当朝夕相处的那个人忽然没了后,他下就没了生活的重心,以前还每天想着要外出打工赚钱养妈妈,现在,他没了人生的方向。
    有时候他在想,会不会忧郁症也有遗传,或者会传染,否则为什么在妈妈离开后,他也像是患上了这个病症?觉得没有了活着的意义,甚至走到窗口时,也想尝试妈妈最后从天而降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尽管家境贫穷,可妈妈却坚持要把他送去上格斗搏击术这些课程,后来长大些他认为学这些可以保护妈妈,于是学得特别认真。现在妈妈却自杀了,了百了,徒留他仍在人间,学的那些还有什么用?
    他是个私生子,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可是妈妈却在他耳边念叨那个人的名字辈子,总是絮絮叨叨的说那人如何如何爱她。可是既然这么爱她,为何却把她们母子抛弃置之不理?这就是爱吗?
    妈妈的这生就好像活在梦里,时而微笑,时而哭泣,毫无顾忌的把她的思念和痛苦告诉给他。然后,她迈出了那步,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梦去了。
    从书上看,忧郁症的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减低,思维迟缓,悲观厌世等症状1(聂云枫比照了下自己的情况,确实很符合,甚至更严重些,妈妈离开了阵子了,他却会常常看到她的幻影在向他招手。
    此时,他站在街口,耳边又次听到了她的声音:“小枫,来,到妈妈这来......”轻声细语如暖风拂过心灵,马路的最间正是妈妈的白色身影,她的脸上是他从未见过的微笑,他跨出脚,缓缓朝那向往已久的温暖走去。
    “吱——”尖锐的刹车声音划破耳膜,借着“砰”的声,聂云枫低下头只见自己的身体被抛向空,然后在自由落体,重重砸在地面。
    痛从四肢百骸穿刺而来,侧过头,就见血从身下蔓延,而嘴里也有了血腥味。
    惊慌地去看马路央妈妈站着的地方,却是不见了她的身影。心沉到谷底,妈妈,你在哪?不要抛弃我!抬眼看天,原来是在那,她就浮在半空里,脸上是熟悉的凄楚,再没了刚才暖暖的笑。聂云枫伸出手,想要离她近点,可是血色弥漫进了眼里,而且那阳光太过刺眼,她的身影变得模糊,视线也迷(xinbanzhu)蒙了。
    忽然个身影遮住了强光,把阳光挡在了她身后,形成了个光圈。她问:“你还好吗?”那是他听过的这世上最美丽的声音,如娟娟泉水般美妙,沁人心扉。
    只那霎,就成了永恒。
    女孩蹲下来,眼里满是焦急,躺在地上的男人,不,应该说还是个男孩,他的眼睛半睁着,血染了满面,看不清他本来的面目。
    刚才司机开得并不快,可是这个男孩突然就走到了路央,刹车不及把他给撞飞了出去。司机已经在打电话喊救护车,希望他可以平安无事。
    因为距离近了,聂云枫看清了那张脸,虽然血把眼睛给弥漫了,却依旧(fqxs)清晰。她个很美丽的女孩,身白色的连衣裙,眼睛澄澈,长发柔顺如黑色瀑布2(就像初升的太阳,轻轻地走出地平线,亭亭玉立在澄澈的海面,沾着雾气,漾着柔波,温柔地看着自己。
    那刻,只觉股暖意,阳光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被她这样看着,可以天荒地老。努力地睁大眼,想要再看仔细些,想把女孩的样子刻画在心里,可是下瞬间,头部被剧痛侵袭而淹没了神志,他昏了过去。
    等再醒时,他人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护士告诉他,他出了车祸,有人把他送进了医院,救了他。赫然想起那个美丽而温暖的女孩,抓住了护士的衣袖急问:“那个送我来医院的人呢?”
    护士有些奇怪地看看他紧拽的手,再看看他,轻笑道:“你是想要感谢那位先生吗?可那位先生只是留下了医药费就离开了,并没有说自己的名字。”
    先生?他愣住了,不应该是个女孩吗?难道昏迷(xinbanzhu)前所看到的,又是他的幻觉?但为何那女孩的样子那么清晰地刻在他脑里?尤其是那阳光的感觉,每次想起都觉得温暖。
    聂云枫在医院里住了将近个月,可能是心住进了抹阳光,他再没见过妈妈的幻影,眼前片清澈,没了迷(xinbanzhu)蒙。就是心里的悲伤也逐渐淡去了痕迹,不会再每日都觉得压抑又悲观,他想:他的忧郁症在康复吧。
    出院后,他走在路上,常常会做件事,留意穿白衣服的长发女孩,想在她们之寻找那个身影。他想证明血色弥漫在眼里时看到的女孩,并非是自己的幻觉。
    可是,他从未再遇见。心有失望,有落寞,也有不甘心,更多的是无力。柔城不大,却也不小,即使可能他们同在座城市,他也找不到她。
    这天,聂云枫接到学校班主任老师的电话,慰问他伤势如何。赫然想起,他是刚升入高三的学生,妈妈的事与车祸恰巧都是在暑假里发生的,而他在医院养伤个月,已经过了开学报道的时间。只考虑了秒,他就回复老师说已经复原,明天就会去学校。
    原本自妈妈离开后,他就没了再读书的心思,甚至都打算办理休学,但经过了车祸事件后,他的心境有了巨大的改变3(既然没有到最糟糕的时候,那又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呢?或许这也是生死边缘走过回后,得到的领悟。
    第二天,刚刚走进校门,远远就见熟悉的白色,呼吸窒,紧紧盯住那背影。白色长裙细长的身影,像极了每日在他脑盘旋的影像。脚步不受控制地跟随她走,衣裙飘飘,虽然不是披着长发,但是那马尾也是如此的娇俏动人。
    提着心,不住祈祷着,是她
    个转弯口,她侧转过身,露出了半边脸。
    聂云枫顿住了脚步,眯着眼看她逐渐走远,心如狂雷般剧烈跳动,莫名的狂喜汹涌而来。真的是她!就在他几乎放弃了寻找的念头时,她却不经意的出现在了眼前。
    人生何处不相逢,原来老天自有安排,每次邂逅都有着它命定的时刻和机缘。
    远远看到,女孩走进了学校更衣室,再出来时她已经身迷(xinbanzhu)彩服,然后轻快地跑进操场的队伍里。聂云枫扫了眼操场各处排列整齐的方块,立即了然,这是在军训。
    原来她是高的新生!
    嘴角浮起了微笑,幸亏他答应班主任老师来学校,否则就错过了与她再遇的机会。他能不能理解为,这就是缘分?
    并不急着去班级,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坐下来,安静观看新生们在教官指挥下操练着步伐。而清色的迷(xinbanzhu)彩服方队,她并不会特别突出,但他觉得耀眼的迷(xinbanzhu)花了自己的眼。
    知道了她在学校,又是新生,要打听她的名字就变得容易。
    洛夏,高3班新生。
    聂云枫轻念她的名字,仰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不由轻笑,她就是这夏天的太阳,照亮他的世界。有她在地方,就有阳光的温暖。
    军训般为期两周时间,他晚了个礼拜到学校报道,也就是说还要再军训周。心里有了番计较,第二天,他出现在了操场上,作为教官的助理。
    这得归功于他虽然是转学生,可是年年学习成绩都是年列第,在校长与班主任老师眼是好学生。他跟老师请求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也参加这次军训锻炼,但毕竟他要比新生高了两届,站在队列里不合规矩,于是被安排为助理后勤。
    是不是真的参加军训,聂云枫并不太在意,主要是想可以近距离的与夏天接触,不愿只默(zhaishuyuan.cc)默(zhaishuyuan.cc)站在旁。他想走到她跟前去,对她说声谢谢。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如愿安排在了高3班的教官身旁,却被底下群新生起着哄,要求他作为楷倪个正步给大伙瞧瞧。教官并没制止,似乎也有意测试他这个突然插班过来的“助理”的能力。
    ————
    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次擦肩而过。
    2.天差地远的距离
    ?
    “诶,夏天,你听说过吗?那个男生就是聂云枫,据说是全校有名的天才。”
    丽拿肩膀顶了顶身旁的洛夏,以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悄悄交流着刚得来的讯息。洛夏耸了耸肩,表示无语,她们同从初升上高,不过才个多礼拜,丽居然就已经收罗到八卦了。
    天才?唇角溢出抹淡淡的讽笑,她从不相信有天才这说。
    只是那个站在教官身旁穿着迷(xinbanzhu)彩服的男生,并不太像那种因为“天才”光环顶在头上而就眼望青天趾高气扬的人,他肤色白皙,五官精致如刀刻,头发不长,有几缕额发压住他边的眉角,平添了分帅气。
    左右看了看两旁的女同学,各个眼里放光,尤其是丽,双颊上的嫣红不晓得是被毒辣太阳照射的缘故,还是别的原因?
    就在这时候,那个男生突然在同学们的起哄走到了正前方,看他的架势颇为从容,暗想他都高三了,自然是经历过军训锻炼了,走个正步应该没什么问题。只见他朝教官点了点头,就听教官声号令,原本还见松垮而站的他,立即整顿好了军姿,腰背挺直如松,脸上神色变得严肃。
    “起步走!”教官威严的嗓音响在当空,与之同时而起的是最规范的动作,手与脚的摆幅都标准到位,用英姿飒爽来形容不为过,原本起哄看好戏的新生们纷纷乍舌。即便还是刚入校的菜鸟,但却也看出这个高年级的学长军姿威武不输他们的教官。
    而指挥若定的教官,也微微有些动容,学校的军训往往都是形式多过于实践,为期周到两周的时间来训练,其实并不能得到太多军事能力提升,只是让学生得到定的锻炼。这个男同学却有些与众不同,当他敛去情绪满面肃容时,就给人种军人的感觉。
    走过个来回,聂云枫停下步伐,毕恭毕敬完成最后的收步,这才脸上释然而笑,转首去看队伍里面的洛夏,想从她的眼里寻找什么。说实话,他之所以如此认真,就是想在她面前表现番,从刚才他站到教官身旁时,她的表情上来看,没有任何的惊讶,应该是把他给忘记了1(
    这个讯息令他有些失落,但转念就想,如果上次印象不够深刻,那么就从今天开始,从这刻开始,让她重新认识自己,认识聂云枫。
    经此事,他这个教官助理就顺理成章的当定了,按理他可借着这个机会去与洛夏认识,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按照教官的吩咐,规规矩矩做着后勤工作。
    周很快就过去了,军训也结束。对聂云枫来说,唯的收获就是知道洛夏有个很要好的同学,叫丽,因为她常常会乘着休息时间跑来跟自己搭讪,从她口会经常听到“夏天”,那时候他总是忍不住抿唇而笑,听得格外仔细。
    因为都是本市学生,故而军训结束后,新生们自然都会回家,开始准备新学期新课程。在校园门口,聂云枫看到洛夏上了辆银色轿车,立即就认出正是那天车祸时撞他的那辆,略迟疑,就拦了辆出租车跟在了后面。
    很快就知道了洛夏住在哪里,那是个富人区的别墅,出租车开不进去,只能站在远处遥看着华丽的建筑。心底生出落寞,本以为军训这几天,即使没有与她交谈过,也至少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却原来他们隔得是,天差地远。
    突然,悠扬的琴声从屋内飘出,优美的旋律,时而舒缓如流泉,时而急越如飞瀑,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琴声仿佛有个白色的精灵在随风而舞,舞姿优雅高贵;又好像有朵朵耀目的玫瑰次第开放,飘逸出音乐的芳香。
    强烈的直觉,定是洛夏在弹吧,因为她有双弹琴的手,手指分外修长。
    想到她安静坐在钢琴边,手指舞动着,不由眼浮现了柔意。可是他却没有再尝试走进她的生活,既然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那就保持好这两条平行线吧。
    可是,缘分是个奇怪的东西,它总是会出其不意的到来,又可能会在满心憧憬时要么不来,要么来了又走,繁繁复复,牵牵绊绊,在芸芸众生难以平息,又噤若寒蝉2(不敢奢望的邂逅,还是莽撞地撞入了彼此的生命。
    这天放学,聂云枫收拾了东西,如同往常样走到高3班前的小树林,寻找窗边的熟悉身影,却发现座位上是空的,而教室门口有学生陆陆续续背着书包走出来。低头看了看手表,原来已经过了放学时间,她可能又被那司机给接走了。
    转身离开,抬头看看天,刚下过场春雨,雨后的天空洁净得的如刚刚被水清洗过,阳光暖暖而照。
    “前面的同学等等。”
    聂云枫身体微僵,这声音如娟娟泉水般美妙,沁人心扉。
    转过身,洛夏正往他这边奔跑而来,如黑缎的长发和浅绿色的长裙在风里飞荡,看上去似春天的杨柳
    女孩儿越跑越近,聂云枫觉得阳光越靠越近,温暖也越来越近。可是,她应该不是在喊自己吧,自嘲地摇摇头垂落视线,打算等她擦身而过。
    可是浅绿的裙摆出现在了眼底,她竟停在了他跟前,惊然抬头,怔住。
    她的额头有些薄汗,是运动后的痕迹,略显凌乱的长发黏在没有任何修饰的素颜上,半遮的眼瞳黑白分明,流转的眼波清凉如山泉。今天她没有扎马尾,而是把头发披了下来,如黑色的瀑布,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飘了眼远处的教室,她是从那里跑过来的吗?原来她还没有被司机接走。
    直觉得她像公主,白色再适合不过她。可是今天却发现,原来浅绿色也是如此与她相衬,眉眼间那明媚动人的神采,扰乱了他的心神。
    只有自己知道,此刻他是屏着呼吸的。
    “学长,你的课本掉了,我追了你路,你直都没听到3(”她按着下腹喘了好会儿,才递上手里的课本,那上面赫然写着他的名字:聂云枫。
    回眼看了下随意挂在肩膀上的书包,果然拉链没有拉好,可能在小树林转身时,书本掉落了下来。接过课本,见她轻咬着因为剧烈运动而充血的红唇,手指把凌乱的发别在耳后,甚至连脸颊也微微有些红晕。
    再度垂了视线,目光放在书本上,浅声道:“谢谢。”等了会儿,不见动静,抬眼就看进她美丽晶亮的眼里。长长的睫毛带着轻颤,衬托双眸像两颗水晶葡萄。心动,起了莫名的心思,露出痞子般的笑容:“追我追得这么卖力?”
    能够让个女孩深刻的记住,那就是男人的坏。
    这个道理他从小就懂,他的父亲不就是坏得彻底,才让母亲念念不忘,就连得了忧郁症,也依旧(fqxs)想着他回来。俗语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嗯?”洛夏愣了下,有些吃不准他是在开玩笑还是什么意思。
    聂云枫俯身凑到她面前,与她仅隔寸之远,轻语带了调侃:“如果真喜欢上了我,那么不如与我试试,嗯?”这么近的距离,可感觉到她清浅的呼吸,而那清澈水眸,是自己的倒影。
    洛夏脸上的笑容冻结,僵硬地牵起嘴角,“聂云枫,你在开玩笑吗?这个玩笑不好笑!”从上学期军训开始,就注意到他这个人,虽然后来没有再接触,却时常可从丽的嘴里听到他的壮举。
    他是高二时转学来校的,却在期时举夺下全年级第的宝座,奠定了他在师长们心的天才地位,至此这个地位再没有人可打破。可是他却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走近,甚至经常还会缺课,但这无损他的魅力,依旧(fqxs)是学弟学妹们仰望和崇拜的学长。
    风云人物不外就是他这种,但洛夏觉得聂云枫的身上有着种说不出的神秘感,常常会在上课时抬眼间就看到他站在小树林,有时会向这边属望,有时只是低着头在冥思着什么。白衬衣是他的主色调,可她依旧(fqxs)觉得穿着迷(xinbanzhu)彩服的他更引人瞩目。
    在洛夏心思飘远时,聂云枫却是心阵荡漾,不为别的,只为她口吐出“聂云枫”三个字,原来她知道自己。他的名字从她嘴里唤出,有种别样的意味,她与别人的叫法不同,她在聂字后面顿了下,就像有意拉长了那个音,多了绵软的温柔,而后面“云枫“两字像是轻喃在唇边。
    他想说,他其实并非在开玩笑。
    洛夏回神后就见聂云枫怔怔不语,独自寻思,心生股懊恼,不想与他再瞎磨合,绕过他侧边,翩然而走,没有丝毫留恋。
    ————
    我与你不过隔了个毫米的距离,却是咫尺天涯。
    3.不样的夏天
    ?
    聂云枫视线追随了过去,风吹乱了她长发,浅绿的裙摆,犹如蝴蝶在翩翩起舞。心升出柔软,既然相识了,那就走到她身旁去吧。
    贯彻了男人的痞子坏,也不找什么借口,每天等她下课走出教室后,就走到她身旁去搭讪。他常常用调侃的戏语逗得她羞红了脸,有时候她会恼羞成怒(shubaojie),有时候直接扭头就跑不理他。但两人的关系却慢慢走近了,偶尔他从窗外经过,她会回眸过来,盯他眼,然后展开笑颜。
    起初她放学时,还会与同桌丽起走,后来渐渐丽会含着暧昧的笑快跑开,而她则微红着脸。从教室走到学校门口这段路,路程很短,聂云枫却觉得十分的愉悦。
    洛夏果然是会弹钢琴的,学校的琴房,她每隔两天会去练习次。后来得知她是作为钢琴资优生升入这所学校的,故而音乐老师重点培养她的钢琴能力。
    那修长的手指,就像会跳舞样,在那琴键上飞舞,弹出动人的音乐。有贝多芬的交响曲《命运》,有林海的《流动的城市》,可是他却比较喜欢听她弹那首《致爱丽丝》,他喜欢那个欢快的曲子,因为夏天就是他的爱丽丝。
    要问他为何会知道这许多钢琴曲目,原因在于这个多学期来,他常常会去那所别墅外面倾听,然后跑到碟片行寻找相同的曲目,磁带买回家在旧(fqxs)录音机里遍(fanwai.org)遍(fanwai.org)反复听。
    渐渐地就喜欢上了那些曲子,偶尔也会哼上段,后来聂云枫时常想自己的音乐细胞可能就是从那时候锻炼出来的。而洛夏并不只热衷于钢琴曲,她常常会乘着练琴的空隙,弹上两首当下流行的曲子,甚至还会有欧(shubao.info)美的音乐。
    这些曲风比较情洋溢,旋律不像交响曲那般婉柔,更多的是情绪的奔放。渐渐的,他知道了香港最红的摇滚乐队b,从海阔天空到光辉岁月,到不再犹豫,他被其的歌词深深折服。他开始不再因为洛夏而喜欢音乐,从b歌里他找到了青春的热血。
    因为歌曲有了共鸣,以前觉得距离十分遥远的洛夏,却原来也是伸手可触,并不遥远1(
    这天放学,聂云枫如往常般陪着洛夏走出校门,并不见那辆银色轿车出现,她的司机还没到。正想说些什么,洛夏忽然回过头来,“聂云枫,你喜欢上我了吧。”她的唇角挂着微笑,笃定又从容。
    时怔在那,没有这个心理准备,潜藏的心思被她直白地道出来。却又却听她“噗哧”声笑,凑到近处时眼底有着调侃的狡黠:“怎么,吓到了?认识你的时候,你也是这么吓我的。我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霎那,他被那脸上的笑容迷(xinbanzhu)惑,没有像往常那般说些痞话,只是傻傻地看着她。此刻的她,表情很......特别,白皙的脸有着自然的嫣红,双乌黑深秀的眼睛里好像有两簇火在烧,整个人生动得不可思议。
    洛夏见他眼神灼灼,视线热得有些烫人,不由暗恼是不是玩笑开过头了?丽最近老是在私下里调侃说聂云枫在追自己,就连班上的同学也都拿有色眼光看他们,现在她不经大脑说出来,这不是给两人之间增加尴尬嘛。
    聂云枫对自己的心思,她有些懵懵懂懂的,不是太懂。但并不排斥他的接近,甚至有时候会忍不住去悄悄看他,越发觉得他的轮廓俊逸。说心里话,她刚才是有意试探说那么句的,却见他怔然的神情连忙补充说明,别扭的心思连她都觉得怪异。却又不甘心他把她的世界给撩得烈火燎原,而他每日依旧(fqxs)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可现在他眼闪现烈火了,却又觉浑身不对劲,脸瞬间涨红了。懊恼地转身就走,身后视线热烫在背,她知道聂云枫跟在后面,并没有离开。
    被看得无法,刚想回头去喝斥他,却在此时,身旁走过对母女。
    那个母亲仿佛在数落着那女孩什么,女孩已经哭红了眼,洛夏侧目看了几眼,微微有些同情那女孩,看起来不过才七八岁的样子,应该还是不懂事的年纪,母亲为何要那般苛责她呢2(但因着是别人的家事,不便插手,只是竖了耳朵去倾听。
    “你个赔钱货,妈妈病得这么重,钱都用你身上了,连自己看病的钱都没有了。”
    “妈妈,对不起”小女孩抽噎着道歉。
    “对不起?你就知道说对不起,还会说点别的吗?真是没用。”
    年妇女骂骂咧咧地拉着女孩与洛夏擦肩而过,忽然耳边传来聂云枫的低喝声:“站住,把东西交出来!”洛夏讶异地回头去看,却见他的视线并不在自己身上,循着他的目光去看,发现刚才那对母女居然开始撒腿跑起来。
    心惊,摸了摸口袋,糟糕,她的手机不见了。
    毫不犹豫抓下自己肩膀上的书包,朝聂云枫扔去,“帮我拿下!”下秒,她人就窜了出去,居然是拔腿狂追那对母女。跑的度很快,身姿轻盈,不过百米就抓住了那两人的手臂。
    聂云枫惊讶得张大了嘴,明明看她柔柔弱弱,像被风轻轻吹就会倒的样子,想不到她这小身体内有着如此潜在的能量,以这矫健的身姿,应该是有常常锻炼。
    刚才他在身后把那对母女的动作看得清晰,小女孩在经过洛夏身旁时把手伸进了她的口袋,熟练的手法明显是惯偷了。正是以这种方式打掩护,下手对象为洛夏这种年轻娇弱的女孩,因为就算被发现了也不定能追上,而即使追上了哭着求几句,小丫头就心软放人了。
    他小跑步跟了上去,想看看洛夏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走到近处,就听见她与她们在对话。
    “你......”洛夏大口的喘气,抬手擦了下额头的汗,剧烈运动顿时让她热了起来,平息了下呼吸后再道:“你怎么可以这样,教唆孩子偷窃?她才多大啊。”她质问的是那个年女人,这么小就让个孩子行窃,对孩子的将来会是多大的影响啊3(
    低下头看了看被她另只手抓住的小女孩,忍不住问:“你几岁了?”
    聂云枫不由失笑,追这么长段路,跑上前就为问小女孩的年龄?
    “放手!”年女人试图挣脱,发现怎么用力都是徒劳,抓在她胳膊上的手很紧,尤其是那边还站了个身材高大的男学生,显然是与这女生起的,所以并不敢撒泼。
    就在这时候,小女孩突然抱住洛夏的大腿,痛哭失声:“求求你,放开我妈妈。”眼泪纵横在小脸上,哭得神甚是凄惨。洛夏眼闪过不忍,但想到刚才的事又觉气愤,硬了心肠提高声音义正言辞道:“不行,大庭广众之下教唆孩子偷东西,跟我去派出所!”
    聂云枫挑了挑眉,还真看不出来夏天有如此彪悍的面。
    小女孩见势不对,忽然又松开手,跪在了地上,哽咽着哀求:“姐姐,我把手机还给你,你放了我妈妈吧。我才七岁,妈妈生病了,没钱看病。不是妈妈教我这么做的,我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想偷你的手机去还钱给妈妈看病,求求你,姐姐,放了我们吧。”
    手机从口袋里摸出来,颤颤巍巍递到洛夏的手。旁的年女人此时也是声泪俱下:“不能怪小丫的,是我身体不争气,这也是走投无路了才......同学,求你了,别抓我们去派出所好吗?”
    洛夏低头看了看年幼无知的小女孩,满面泪痕,又看看紧紧拽住的女人的胳膊,确实骨瘦如柴。她生在富裕之家,从没体会过社会底层那种生活的无奈,也没有想过,有人为了生存会做这样的勾当。她七岁的时候,可还是家里的小公主,要什么有什么,父母宠爱之极。
    反观这对母女,衣衫褴褛,脏乱不堪,看就是流浪多时的人。目光渐渐由愤怒(shubaojie)变成同情,心也松软下来,情感终究是战胜了理智,信了她们的话,手点点松开。
    “你得了什么病?你们住在哪呢?”口气已经缓和下来,不再如之前那般冷硬。
    女人愣,似乎没想到她会这么问,随即反应过来道:“不是什么大病,只是种气管炎,也就是哮喘,时常会咳。这病怎么治也治不好,钱都花光了。我们随地找地方住,居无定所。”边说还边擦了擦眼泪,并且连连咳嗽了几声。
    洛夏又信了几分,蹲下身扶起仍然跪在地上的小女孩,那脏脏的脸上,有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不过比自己小了十岁而已,受不起她这般跪着。
    从另边的口袋里,掏出皮夹,抽了几张钱塞在了那女人的手里,“诺,先拿去看病吧。以后别偷东西了,再像今天这样被抓到,可能就送进局子里了。好好找个正经工作,这才是出路,你得多为孩子想想。”
    劝说完后自己也觉别扭,讲话太过老成了,点都不像她。忍不住去看聂云枫的脸色,见他眼有戏谑,不由羞恼。
    ————
    懵懂时期,爱情是酸酸甜甜的,像青涩果子的味道,纯正清爽。
    4.陆城
    ?
    女人满目感激,连连点头,嘴里更是连声称是,拉着女孩离开时,她的眼闪过异色,却道:“你是个好人。”听着语气像是有无奈,也有感慨。
    洛夏冲她们笑了笑,其实她并没做什么,给的不过是点金钱,今后还是要靠她们自己。接济只能是暂时,若不能坚持的话,终究还是过得困苦。
    聂云枫保持沉默(zhaishuyuan.cc)地在旁看了整个过程,最终笑着摇摇头。他的夏天,到底还是心软了呀。其实只用眼,就看出那对母女在说谎,或者,她们根本就不是母女。
    这样的戏码,在他来看,都是雕虫小技。因为,曾经那同样的伎俩,他也使用过,骗了许多好心人的同情。他与妈妈流浪的日子,也是那么艰难,却很少遇见像洛夏这样的好人。
    最后女人说“你是个好人”时,多少有着几分真心的感谢。可真心又如何,她终究还是昧着良心,拿走了洛夏出于好心施舍的钱。对她们这种生活困顿的人来说,真心换不来温饱,拿住眼前的,比什么都重要。
    他走到洛夏的身边,笑着说了句:“傻女孩!”却包涵了柔意,她是个善良的姑娘。
    洛夏拿眼角去瞥他,直接不理人拽过他手的书包,转身就往校园门口走回去。
    聂云枫也不介意,依然跟上前与她并排走着。忽听身旁洛夏说:“其实我知道她们在撒谎,而且那个女人不是小女孩的妈妈。”他惊讶地扭头去看,只见她的脸上洋溢着微笑。
    洛夏侧头对上他的视线,“但我依然还是想给她们个机会,就算把人送去派出所又能怎样?我是希望用宽容和善意稍稍感化下她们被生活折磨的冷漠的心,也希望她们今后的路不要走得如此坎坷。有谁生来就想做小偷的呢?总有难言之隐吧。”
    聂云枫倏然心动,如此带着微笑的洛夏,浑身充满了阳光味道。
    然后,高是个敏感的时期,尤其是学生之间可能出现的恋情方面,不像初时的懵懂不安,也远没有大学时的堂而皇之1(当彼此暗涌的暧昧,被“早恋”这个帽子扣下时,不仅成为同学们之间关注的热点,同样也引起了学校老师的注?br />免费.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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