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光光》第七百零七章 啊!死骑

    “是的,就像黑夜一样黑黑色的斗篷,黑色的战甲,黑色的刺枪和斩剑……他们就像幽灵,从无边的夜幕中钻出来……”城门官的声音,飘渺得仿佛从天际传来,而他的眼神,也直勾勾地盯着窗外的夜色,似乎在那里,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很显然我们的城门官陷入了某种情绪,而这种情绪,让负责调查的官员们很不舒服。“咳,咳!”先前说话的高帽子官咳了两声,插言道,“现在不是作诗的时候,拜恩斯玛特先生。请您尽量陈述事实!”
    “我说的是事实!该死的!”一想到那些恐怖的“东西”,拜恩斯玛特就感觉眼下他正在做的事,是多么的可笑——什么官职、仕途、处分之类的东西,那都是人活下来才能谈及的!
    而现在,很可能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包括眼前这些个道貌岸然的混蛋,还有这该死的城。
    既然如此,自己还顾忌什么?
    “听着,你们几个!”城门官的口气亦变得强硬起来,“你们没见过那些‘东西’,但我见到了。不但是我,当时所有守城的兄弟都看到了!哦,还有聚在城门口的那些泥腿子……如果你们不喜欢我‘陈述’的方式,大可以换一个人问,那样,你们就会知道我刚才说的,其实一点都没夸张!”
    “你!”高帽子官压根就没想到,刚才还唯唯诺诺的一个人,竟突然变得这般有种,不由得为之一窒;而这时候,“月奉一枚金币”又再次发挥威力了。
    “让他说下去……拜恩斯玛特先生,我重申一点:我们,并没有针对您的意思,只是想搞清楚事实。好了,您可以继续说了。”
    “还是您明事理,大人。”城门官投桃报李的恭维了一句,又接下“嗯,他们全身都是黑色的,还骑着黑色的‘火焰战马’,马蹄所过之处,大地都开始燃烧……”
    “火焰道标。小把戏而已。”高帽子官又忍不住插嘴道。
    他说的“火焰道标”,是一种典型的火系魔法,位阶并不高,只有三级,它的效果,就是在施法者经过的地方,燃起一道火焰,如果你跑得快的话,火焰甚至会拉成长长的一条线,能有效地防止敌人追击,算是一种相当不错的保命手段,因此普及面很广——基本上神殿所有的火系法师(不包括学徒)都会这一手,就像奥术中三级的“火球术”一样。
    不过在一般人眼里看来,肯定是惊世骇俗的,就比如眼前这守城门的小官,能有什么见识?被吓住也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他眼中没见识的城门官,此时却冷笑了两声,讥讽道:“如果您觉着神殿的元素魔法,简单到连一匹马都能学会的话……那我承认您说的没错!”
    一句话,噎得高帽子官面红耳赤。
    “拜恩斯玛特先生!”于是高帽子的那位同僚,不得不站出来打圆场了——虽然每月拿着拜恩斯玛特的孝敬,让他愿意在某些关键时候帮上一把,但这家伙……似乎有点不知进退了。把负责调查他的官员逼得下不来台,对他有什么好处?“不要说与事件无关的东西。您还是为我们描述一下那些火焰战马吧,这很重要。”
    “如您所愿,大人。”打下了那讨厌的高帽子官的气焰,拜恩斯玛特很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对“自己人”的问询,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嗯,外型上和普通的黑马差不多,只是鬃毛和马尾,都是翻卷的火焰!马蹄上也是……眼睛似乎还会发光的样子,我不敢肯定那是不是火……”
    “您说的,是这个样子的么?”调查组三人中,一直没说话的那位,终于开口了。
    在三人组中,他的年纪最大,这从他脸上的沟壑与枯枝一样的手指就不难看出来。他有一头银灰色的长发,被梳拢得一丝不苟,露出他宽阔的额头,下边,是一副极为精巧的夹鼻眼镜。
    凯度·梅尔一个浮冰港上层如雷贯耳的名字。虽然其人从未出过仕,也不是腰缠万贯的富商豪贾,但在很多人心里,他比贵族更加高贵,比大商人更加富有;因为知识。
    六级的博学者,在凯奥凯那种底蕴深厚的地方也许不算什么,但在浮冰港,他的存在,就能证明这座年轻的城市,并不只是一位满身铜臭的暴发户。
    像这样一个人,自然不是说支使,就支使得动的;即便是五老星,也要客客气气地说一个“请”字。因此这次的调查,本来只是另两人的活计,可谁知道事情闹得太大,居然连这位年高德勋的老学究都惊动了。
    有这么一位声望卓著的耋老跟着,办事的官员自然诚惶诚恐,好在老学者人情练达,在整个过程中,时刻注意着不抢两位“小朋友”的风头,甚至在询问时,也不发一言,只是在城门官描述的时候,趴在桌上用笔快速地画着什么。
    可当他把手中的画举起来时,所有人都被震住了:只见画上的黑马,正高高地扬起裹着火焰的前蹄,纵声长嘶,以至于你目光落在画卷上时,耳边,甚至会情不自禁地响起一声高亢而悠长的鸣叫,仿佛下一秒,这匹马就会破纸而出似的。
    然而当你仔细去看的时候,却会发现这马画得其实并不像——它的肌肉显然更夸张。它的神情也更加的凶悍。
    那份刚劲,那份矫捷,那份酣畅淋漓的力量感,让你很难相信这是一匹马,一匹你经常见到的,拉着公共马车招摇过市的杂种畜生。
    显然,它不是。
    无论四蹄的火焰,还是那燃烧的鬃毛都说明了这一点。“没错!就是它!”城门官大叫着确认道,但紧接着,他就用更为惊诧的目光望着举着画的老人, “您当时也在场?”
    之所以会有此一问,是因为这张画,画得太像了,尤其是那种纵横睥睨的气势,就好像亲眼见过一样……甚至某些细节,只是惊鸿一瞥的拜恩斯玛特并不敢肯定,但这张画里,居然给补全了。
    比如说马头上,那根螺旋刺出的独角。
    “不,年轻人。”老学者欠了欠身,彬彬有礼地回答道,“我不在,不过我的知识,给了我一双看穿迷雾的眼睛……我不得不说,先生们,这次的情况之糟,甚至还远超我的想象。”
    没有人会在这种时候打断他,因为大家都知道,很快,他就会给出答案。果然,老人清了清嗓子,指着手中的图画道:“这是,梦魇兽!也许你们在某些古老的文献中,曾经见到过这种恐怖的生物……哦,用‘生物’这个词似乎不太准确,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如今,正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关于它的来历,历史上就一直争议不断。有种说法是独角兽受黑暗力量侵蚀而堕落,另一种说法,则是独角兽的尸体,被邪恶的死灵法师复活所致,但不管哪一种,无不透露出一个讯息:那就是它的战力,完全能与成年的独角兽媲美。”
    老学者似乎说得太急,说到这里的时候,似乎有些喘息,顿了顿才继续说下去,“而且与传只能被少女骑乘的独角兽一样,能骑上梦魇兽的人也只有一种,那就是……”
    “死灵!”
    ……
    ……
    死灵究竟算不算人,历来都没个准谱,不过此时此刻,也没人有心思去挑老学者的毛病。见气氛有些过于沉重,那一向打圆场的官员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终于没说出口。
    ——虽然那些传说大多虚无缥缈,而且荒谬得可笑。就比如现世最出名的独角兽,驮的便是众神殿的某个大老爷们;因此能骑上梦魇的,也未必就是死灵,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七级的强者啊!
    道理很简单,那坐骑都已经是七级魔物了,总不至于加上骑士,反而更弱吧?
    想到曾被一群七级的高手逼近城门,众人后脊梁上俱都见了汗水——能被派来调查一位军官的主,军略方面,自然不会一窍不通。在他们看来,对方的意图已经再明显不过了:首先是驱赶民众,趁民众围聚在城门前一片混乱的时候,派高手冲击城门。只要让他们控制了城门,后续的军队就能一拥而入。
    计划本身并没有什么新意,甚至可以说是“老土”,毕竟历史上,太多类似的战例了。但能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恰恰说明了它极为有效。
    事实上若不是眼前这叫拜恩斯玛特的小官怕死,直接下令城上放箭的话,没准对方都已经成功了。
    毕竟再强的高手,也挡不住头上如雨的弩箭攒射,和那种干脆就是发射长矛的守城巨弩吧!
    虽然射的是空地,但至少表达了某种决心,估计对方就是因为这个,才突然退却的吧……“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拜恩斯玛特非但没有过错,反而有功?” 高帽子官有些失神地想。
    当然他这番想法,始作俑者的某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否则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其实在某人的计划中,压根就没有让“死灵骑士”们冲击城门的想法,就算是城上不放箭,他们也绝不会接近城墙的——原因很简单:那十来个“死灵骑士”中真正会骑马的,还不到一半。
    你想啊,肯抛家舍业出来闯世界的,大部分都是家境不怎么样的苦哈哈,在之后冒险的生涯中,他们的身手得到了锻炼,因此只要是活下来的,基本手头上都有两把刷子;但“骑术”可不一样、要学“骑术”,你得先有马!
    这就跟咱们这要学车,你首先得有车是一个道理;当然专门学骑术的地方也不是没有,但那都是贵族们娱乐用的。一个连“车”都没有的人,入得起“名车”俱乐部吗?
    而且这个世界,马蹬都是单边的,只是为了让你方便上马而已。
    因此老包挑来挑去,好不容易才凑到了六个当过骑兵的,剩下的选手,仅仅是“骑过”而已。
    若不是被绳子捆在马上,单是一根刺枪的重量,就足以让他们身子总往一侧歪了,作战?你开什么玩笑?
    好在从黄金山军营里缴获的战马不多,只有十几匹——这对于一个大队的驻军来说,已经算多的了——老包矬子里面拔大个,总算是给这十几匹马都安排了骑士。
    当然缴获来的马,不可能都是黑的,但老包可以染啊!
    马,染黑!武器盔甲,染黑!披风和马鞍上的毡子,一样全部染黑,结果一个个,都整得跟刚从烟囱里爬出来似的。其实他这样做,一开始只是为了保护这些“骑士”——毕竟自己可以拍拍**走人,但这些人,以后还要留在这边混啊,万一被认出来,以后岂不是连家都回不去了?
    但是被其中某位“黑哥”的小白牙吓了一跳之后,老包突然又有了新的想法:反正连巫妖都有了,何不再弄出点“死灵骑士”出来耍耍?
    说干就干!
    与是马鬃和马尾上,被他涂上了荧光药剂,只不过老包做了点手脚,让光芒变得发红而已,甩动起来,还颇有几分烈焰翻卷的样子。至于四蹄上的火,倒是真火,只不过先用石棉包裹,再外面最底下,是一个装满了酒精的囊子。
    上过物理实验课的都知道,酒精灯的火焰层次很明显,最里面的“内焰”其实只有六七十度,人体完全能够承受,你甚至可以让酒精在你手上燃烧,就是时间别长了,否则一样会烫伤。
    而裹了石棉就不同了,老包亲身感受了一下,发现只是暖烘烘的,一点都不灼人。
    唯一的问题,就是酒精的火焰偏蓝,于是老包在酒精中,还加了一把食盐,这下子火焰就变成了橙黄色,也明亮得多了。
    据说在电影特技中,那些人在火里滚来滚去的镜头,就是这么拍出来的,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他如此执着地在这里用酒精,而不是像鬃毛处那样用荧光药剂凑合,还真是中了电影的毒。
    你想那尼古拉斯·凯奇骑着大摩托,一路燃着火上房的镜头多酷啊!
    可是这一酷,却酷出了问题:要知道马可不是摩托,畏火的天性,哪能说抗拒就抗拒?虽然腿上的火只是暖烘烘的,但眼看到自己腿都着了,那还有不惊的道理?
    无奈老包只好先把马眼给罩起来——用夜辉石。这也是为什么那拜恩斯玛特,不敢肯定“梦魇”的眼睛是不是喷火的原因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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