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花孽缘》272往事如潮水

    是啊,谁会喜欢被可怜。元鸢轻轻把她包入怀中,说道:“可我是你姐姐啊!”她知道,唯有如此才能让慕晓语对她打消心头芥蒂。
    慕晓语愕然,一时间五味杂陈。当她还在算计怎么侵占她的时候,她却已经把她当做亲人。这个姐姐非常的合格,她也非常的喜欢。
    默了许久,枕在元鸢腿上,环住她的柳腰:“谢谢。”
    元鸢轻轻抚摸她的头,告诉她说:“我们是亲人,不需要谢谢。”
    慕晓语点点头,享受这片刻安逸。直至听见元鸢肚子叫饿才舍得起。
    稍微整理了表:“你饿了,我们吃饭去吧。”
    此时,夜幕已降临,街道上霓虹灯交相辉映,一片欣欣向荣,却掩不住元鸢脸上百感交集的神色。她已经下定决心要照顾慕晓语,把她当做亲妹妹一样的对待。可她也知道现实是多么惨淡,岂不说父母能不能接受,单是她的个人问题就已经很大了,她还想交男朋友,可那个男人能忍受自己边随时跟着一个同恋的妹妹呢!
    可她有的选择吗?当然有,她可以只做好自己当老师的职责,但她就是没办法仅仅如此。
    一顿饭的时间元鸢都心事重重的,慕晓语全都看在眼里,但什么都没说。
    回到家,在书房坐下来,在元鸢之前开口:“开学我就不去了,我会给你打电话的。”休学申请再次递到元鸢手上。
    元鸢把休学申请放在一边,告诉慕晓语:“我不会同意的,乖乖的,姐姐会好好照顾你的。”
    慕晓语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幸福,不有些动摇了。
    沉默着,四目相对,慕晓语很清楚她们将要面对的是完全不同的人生,这一趟她必须要走,否则,她的余生都将要面对‘如果……,假设……’这些词。还会让元鸢的生活背上沉重的包袱。
    元鸢给了她一份停泊感,她着这个姐姐;亲人应该是相互扶持的,而不是彼此负担;慕晓语深谙此道,故而也更加坚定。摇头,微笑,正严词道:“你真好,但我还是要休学。我有非办不可的事。即便你不同意我也会逃走。”
    元鸢的心愈加难过了,她知道慕晓语真的会这么做,她觉得是自己的关心还不到位。
    十分难过,脸上的表也可谓难看了。问慕晓语:“你要去哪,多久回来?”
    “别这样吧,让我感觉不吉利。我会回来参加考试的。”慕晓语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给了一个看似承诺的渺茫应。
    一直以来,元鸢都觉得慕晓语有一种神秘感,现在,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了。很想问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知道什么。纠结了半天还是放弃了。她很清楚,如果慕晓语愿意告诉她,不用她开口问,如果慕晓语不愿说,谁也没法撬开她的嘴。
    家里的钥匙递给元鸢:“搬过来住。不准拒绝,你必须给我看家。”
    元鸢接过钥匙:“好,反正你家里比宿舍舒服多了。”脸上的表依旧不太好看,半年的时间,她们已经是很要好的朋友。慕晓语今次远行,元鸢总觉得那是一条非常遥远的路,或此一别后,她再也不能追上她的脚步。
    慕晓语转骑在元鸢腿上,挂在她脖子上,声媚语道:“是因为有我吗?”
    每当事进化到这时候,元鸢都会毫不犹豫的推开她,慕晓语也很知趣的不会有二次行动;轻轻靠在她肩上,聊一些开心的事。
    夜已经深了,元鸢先洗漱了躺在上,内心纠结难以平复。和慕晓语同共枕,她是有些害怕的。
    慕晓语很快进来,钻进被窝里。
    两张脸不过十公分的距离,能清晰的感觉到彼此的呼吸。元鸢双手遮在前,像防贼一样防着慕晓语。
    但她实在太累了,即便很紧张,还是挡不住铺天盖地的困意。
    早上醒来的时候慕晓语已经起,她立刻检查了自己的子,还好,没有损失的迹象。这才松口气,带着浓重的睡意不愿的起。
    书房的桌子上有慕晓语的留书:昨晚你睡得很香,睡着的样子特别美;忍不住偷偷亲了你。你最为得意的妹妹留书。
    慕晓语已经走了吗?没有说去哪,没有说几时回来。元鸢始终不安心,给她打电话,但只听到那令人讨厌的“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三天之后,南境杏城,地标建筑花杏酒店最顶层的高级房内,慕晓语慵懒的睁开眼。现在是五点差几分的时间,她已经睡了有四个小时。
    打开手机,三天时间不曾上线,元鸢、吴欣、卫玲都有几十条消息过来。
    元鸢是关心她的安全。吴欣和卫玲还不知道她出门的事,只是常的联系。不过三天没有回消息,电话也打不通,她们都着急了。
    卫玲自从跟慕晓语约定之后,每天都会打电话查岗;慕晓语凭空消失三天,让她差点崩溃。收到慕晓语的消息,立即就装肚子疼请假,跑厕所问原因去了。
    在慕晓语的一再保证没有沾花惹草之后她才放过她,叮嘱了半天挂断电话。
    呼口气,在上懒了五六分钟,起换一比较显才的衣服。不过她实在没什么料,只能放弃了;还是选一偏向中的休闲装出门。
    其实在慕晓语看来,这家酒店叫做红杏酒店更加合适。在大厦内部,各种设备应有尽有,在坊间有出轨圣地的称号。其中,全城唯一的同恋酒吧就在大厦三楼,那里也是慕晓语今晚要去的地方。
    酒吧内,妩媚的气息十分浓重;异之间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完美的诠释了同才是真。
    这世界上,只要有人的地方,有一个行业是永远不会被消灭的;慕晓语找到了角落里的几个女孩,她们浓妆艳抹,穿着感的服装,隐在一个角落,各自前都别了一支鲜红的落雪泥花。那是代表**的花朵,代表这些姑娘都是欢场中的迎来送往之辈。
    慕晓语跟这几个姑娘是第一次见,可跟这个行业的交流可是有些子了。
    此次的南境之行,寻找邪神求阳真法术固然是重中之重;来此处寻欢作乐也在安排之中。这大概就是狗改不了吃屎,无论吴欣还是卫玲都不能让她收住悸动的心脏。十几分钟之前她还信誓旦旦的跟卫玲保证不会沾花惹草,这才一个转就露了本。
    接下来的几天,她每只管寻欢作乐,正事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沉沦了五天,才终于又想起来跟别人约定了九月九号在药山镇见面的事。今天已经是九月八号,她必须‘洁自好’了。
    为了进山准备,特意把长发剪了,穿上一简洁的运动服,青秀的姑娘秒变酷酷的假小子。
    寻求修炼阳真的法术不是一时兴起,在很久之前她就有这个想法。而吴欣跟卫玲的出现把这个幻想推向切实执行的一步。
    根据她查到的资料,寻云鹤所说的神仙应该就住在乌蒙山之巅;那个地方四季冰封,人迹罕至,三面是悬崖峭壁,唯一通向山上的路也被称为死亡之路,千年来还没有人从这条路上活着走出来。
    不过慕晓语的运气很不错,她在网上发起的驴友组团的消息很快就收到回复,组成算上队长兼导游在内的一共七个人的队伍。
    这个队长并不是她们驴友团的一员,而是在这边专门负责给驴友团当导游的。听说她们要去乌蒙之巅,很多导游都拒绝了,只有这个家伙很感兴趣的样子。
    慕晓语查了他的资料:楚钦,曾在外军服兵役,在战争中多次立功,被授予兵王称号。三年前退役,回到老家干起了导游,专门接一些别人不敢接的地方,所以收费也是出奇的高。
    九月九号,早上十点不到的时间,慕晓语驱车到了药山镇的民宿,见到了那个答应领她们进山的队长:大概三十几岁的男子,一丛林迷彩服,上的肌棱角分明,加上不算太差的面孔,绝对是受女孩子欢迎的男生。
    见到慕晓语,他颇为惊讶:“我以为旅游团的发起人怎么都应该是个着紧迷彩服,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讲述关于乌蒙山传说的考古学家或者寻宝人。年龄应该在三十岁左右,美艳、强势甚至有些冷酷的女人。”
    慕晓语顺手递过去笔记本:“笔记本我是真的有。其它的嘛,等我长大到三十岁的时候或许就会有了。”
    队长接过去,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火星文,不嘲笑道:“你这是在杏城老街的古董店淘来的吧,下次找我,给你打折,五十块一本,量购从优再打折。”
    慕晓语差点吐血,因为她这一本可是花了两百块。
    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问他:“其他人都到了吗?”
    “就差你了!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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