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如玉》第252章 竞争

    杨梦露抱着我的脖颈,她脸上的红潮还没退去,妩媚看着我道:“我要和白鸽竞争,把你抢过来,咯咯!”
    我心里咯噔一下,以为她是开玩笑。
    她知道我和白鸽之间的爱情,而且她和白鸽是很好的闺蜜,她怎么能和白鸽竞争呢?
    可她看着我,又加了一句:“我说的是真的!张浩你有男人的狼性,而且还兼有头狼的个性,反正,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开心,我这辈子跟定你了!”
    我彻底慌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才是。
    常在河边走,我还是湿了鞋,我已经能预料到,杨梦露和白鸽之间的竞争,对我来说,绝对是件棘手的事情。
    这事儿过去好几天,我都没有敢再去伯爵山庄。
    年的脚步越来越近,迎来了一年中娱乐业的旺季,浩华集团生意好的一塌糊涂,各种各样琐碎的事情缠手,我暂时也没有想好怎么对付老歪。
    于是我决定兼并北湖鸡头生意的事儿拖到年后再实施。
    我的红粉帝国年底时候扎帐,挣了三百多万,按照股权比例我分到手二百多万。
    李媛约我吃饭,见面后她的第一句话就是要我拿五百万,她把她手中的股权转让给我。
    “你知道的,这个价格我已经是很优惠了哟!因为我觉得红粉帝国在你手里,一定能更好的发展,所以别人出八百万我都没有把我的股权出让。”
    李媛笑吟吟的对我说。
    我心里“咯噔”响了一下,愣愣的看着她。
    李媛是个很理性的女人,某种意义上,她是我的情人,和我第一次上床她就和我说过,她并不奢望我俩能长相厮守。
    我俩还有个约定,一旦她找到一个她认为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就离开我。
    现在她要把红粉帝国的股权全部让给我,这应该预示着她要离我而去了。
    “你有男朋友了?”我盯着她的脸问。
    李媛点头:“祝福我吧!咯咯。”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我反而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呃?我怎么一点儿信息都没觉察到?”
    李媛说她男朋友并不是深市的,是她在网络上认识的一个警察。
    “我在红粉帝国的日子,也可以说是身在江湖的日子,”她摇了摇头:“太没有安全感,太累了。所以当我遇见他,我突然觉得他就是我的依靠,”
    “我俩已经认识半年,他来深市找过我两次,半个月前,他向我求婚,我考虑了这么长时间,决定把自己嫁给他。到他所在的那个小城去生活。”
    “小城生活一定很安逸,那才是我现在骨子里所渴望的。钱是我生活优渥的保证,如果可能,我想在那座小城市里开一个静静的小酒吧,我就是酒吧老板娘,咯咯咯!”
    李媛用手托着腮,很认真的看我:“张浩,讲真,我挺喜欢你的,但你是个永远都不会安分的男人,不管哪个女人跟着你,都不会有安稳的生活,”
    “所以,你只适合做情人,不适合做老公。不过,作为一个情人,你还是很合格的,以后如果有机会,你去我开的酒吧,给我一个惊喜的艳遇,哈哈哈哈!”
    话说完,李媛自己大笑起来。
    和以往从我身边离开的那些女人不一样的是李媛并不介意她和我在一起的这段历史,也没有说以后不会再和我相见,而是很隐晦的告诉我,以后我还可以去找她。
    这大概就是留学归来的自由思想。
    李媛说的很对,我不是以安分的男人。
    我给了李媛六百万,买下了红粉帝国的所有股权。她是腊月二十四那天离开深市的。
    走的时候我去机场送她,贴着她的耳朵,我告诉她一句话:只要我还在深市,红粉帝国的名字就不会变,如果结婚后那个男人对她不好,随时可以来深市找我。
    “咯咯,想得美你!”她揪着我的鼻子:“想让我自己送到你床上?呸!哪有你这样送人祝福的?哼,你要是想我了,就去那个城市找我,我才不会来呢!走了!”
    李媛弹钢琴一般手指跳动着我和告别,很潇洒的扭头进了候机厅。
    一如我当初第一次认识她,自信而美丽。
    和去年一样,我带着白鸽,以及小正等人在年二十八的时候回了老家南市。
    一群人也算衣锦还乡,跟着我的小正,钢头还有骆飞等都买了车,在我们家所在的那个濒临破产的厂大院里引起一阵轰动。
    这个年过的最开心的要数小正,陆青儿的父母已经同意了小正和她交往,而且陆青儿还做为准儿媳到小正家过了年。
    在家里的那几天我觉得格外放松,整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约以前的朋友、同学一起聚会。
    我带着白鸽,白鸽青春俊美的样子引的我以前那帮子朋友都艳羡不已。
    最好的广告就是口口相传,几乎我所认识的人都知道我在深市娱乐业做的很大,公司也很大。
    于是,过完年我回深市的时候,又有十几个之前的朋友找到我,愿意跟我一起到深市混世界。
    正月初五,我回到深市,酝酿出了一个对付老歪的方案。
    我找到白狼,让他和我一起对付老歪。
    白狼看着我,有些游移不定:“浩子,老歪曾经救过你……”
    我递给他一支烟:“我张浩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嘛?他是救过我,但这个恩情,我已经还给他了。”
    于是我把上次我去见老歪,老歪对我的蔑视以及当着我的面打了刘魁的事儿说了。
    “这些,我都忍着,就算是换了他的救命之恩。而且你也知道,我要兼并北湖的鸡头生意,事实上并不损害他的什么利益,他出面阻拦我,是为了那个女人。”
    “狼哥,按照混江湖得道义来说,老歪这叫重色轻义,所以我对付他,并不是没有道理。”
    白狼点头,但还是犹豫道:“老歪在北湖经营这么多年,根深蒂固,恐怕不是那么好对付……”
    我看着白狼道:“狼哥,老歪是难对付,但你想过没有,咱们一旦拿下老歪,基本上就奠定了你在深市江湖老大的位置,这个筹码是不是足够大呢?”
    没有一个男人血液里不流淌着野心和浴望,我正是用这个在激励白狼。
    “而且,我已经想好了一个对付老歪的计划,如果实施顺利的话,老歪这次一定在劫难逃不说,我们也并不需要废太大的力!”
    白狼眼中一亮,有些兴奋的看着我:“什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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