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若锦》第六十二章 犯罪心理学

    铁胜男跟这样一个在水星监狱来讲……不,是理论上来讲有一些权力的人搞在一起,大家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这个孟大治和盛成章有个相同之处,那就是太过于低调,这种人像幽灵一样难以捉摸,也是在理论上讲,她是不应该盯上这样一个人的——比他有能力、长得英俊或者身体强健的比比皆是,怎么挑了这样一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子呢?要说清楚这个,就得先捋明白一些基本的道理,比如说,存不存在那种天性淡泊无欲无求的人,比如说一个和尚或者一个尼姑,有没有可能从下地就天生地容易接受那一套理论,心平气和地克制自己的欲念,一生都专注在佛教学问里呢?
    一般来讲,天生的和尚或者尼姑是没有的,人都是长到了那个岁数就要发作一波,这个很好理解,生理上的、基因上的东西可是先于智慧上的、理念上的东西就刻在人身上的,所以在木卫二上才有那种破潮神女,专门带你突破自己这个障碍。至于这个是不是障碍,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有机会我们再掰开来讲。总之就是,有的人他就可以克服自己生理上的、和这个世界相关的那许多牵涉,把自己深耕到下一个层次去。盛成章其实就是这种人,他吧,连自己的苦难都从不抱怨,仿佛那就是应该的,只顾埋头向下生活,把现世的自己经营好,找一个好好活下去的理由……虽然他先前那个理由高低有点变态,但那终归是一个理由,对有的人来讲没有这种念想他一天都活不下去,因为他对别人感兴趣的那些吃喝玩乐上的东西一概没兴趣呀!比如章天河吧,他还爱吃爱玩也爱女人,只不过是没有那个条件,不然他何尝不想跟一个女人敞开了痛痛快快来一场呢?对这种东西的追求也是一种人生趣味,不过是他到了那种级别以后再回头来搞这个就多少有点可笑……这让人想起一种人,就是曾经在异性的身上受过大苦的人,年轻的时候因为没本事一类吃了大苦,咬牙切齿地发下毒誓,说有钱以后非报复异性不可。等他真有钱有本事了,这类东西往往就看淡了,因为他在成长的中间跳过这个障碍了——真正有本事的人是不会被这类东西绊住脚的,这是一个拓补的关系。
    也就是说,理论上讲,盛成章的平事是大于章天河的,如果把章天河如今能看到和能做到那些事的本领给了盛成章,他更容易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往往是那些看上去一文不值的人反而更容易获得别人梦寐以求的才能或者是资源呢?章天河的本事不用给盛成章,哪怕是给陈谈,给王烬,给郭秦川甚至是孙长安、王青雨那都比给他有用,因为他那个人没有责任心,他拿着那样本事完全就是浪费——但是他有了,别人没有,他看到了,别人看不到,他能从意识、灵魂层面影响现实,别人都不行,为什么呢?这跟谈恋爱差不多,你越当回事那个感觉越不来,而这个感觉是完全超脱于人的能力之外的,所以你就永远是在追求这个力量的路上。翩翩公子一表人材的都在为这个苦恼,看上去其貌不扬求搓拉跨的人不用花多大力气就得到了,气不气?
    返回来说盛成章,不吃喝嫖赌,不花天酒地,虽然在水星监狱混到了顶尖的位置,可是对他来讲水星的所有人都是尘埃,火星的人也应该是尘埃,整个人类都应该是尘埃,只有可以永远存在下去的亮闪闪的金属的东西才是真谛。因此上这个人跟一般人类就不在一个频道上,人家喜欢的东西他都没兴趣,一个人觊觎他的位置,想找一个合理的理由煽动下面的人来反对他都相当困难——把他扳倒让你上去,其它的不说,漂亮女人就得让你多扒拉几个过去,当我们傻呀……一个什么都不求的大佬是很难得的,他看上去有大爱,所有的资源都交给下面的人受用,自己就是默默在那里工作,扪心自问,就只这一点谁能做得到呢?
    甄察队里那三个裁决者其实也是按差不多的标准挑拣上来的,按盛成章的理解,他们也差不多应该有跟他相似的德行,不偏不倚,刚正不阿,才能把这种荒唐的风俗以一种损伤尽可能小的方式承袭下去——在他的理解里,人类就是那种需要时不时发泄一番的动物,你不让他们杀伐一番他们迟早把力气用在别的地方,所以奔雷日这个传统没毛病,但不能让它失控,让它变成一种斗兽一类的纯动物的行为,所以就需要一些人而不是数据来把控这个东西——甄察队就是用来干这个的,而裁决者就是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环,所以这三个人就不能牵挂太多心思太重,才可能以一种完全中立的态度裁处帮里那些角斗,这样的人也是很难找的,他花了相当大的心思才找到这几个人。
    孟大治原先是干什么的呢?他原先是一个实习老师,出生在一个单亲的矿工家庭,也就是说相当贫困,这种家庭在银心城里也需要政府或者安邦会的支援才能维持生活。理论上讲他是没机会读书的,不过他的母亲要强,拼了老命地、用尽各种方法才把他培养到一个大学生的水平,去了一个学校实习。孟大治属于那种相对来讲非常省事的孩子,自己也能勤工俭学,十三岁基础教育完成以后的大部分学费是他在矿区工作挣来的,他下面还有两个岁数不大的妹妹,所以他可以说是家里的顶梁柱,准备靠做一个老师挣钱来把两个小姑娘培养起来。他的目标就快要到达到的时候,有一次和一些实习生出去玩,大家都喝了酒,在转街角的时候同行的人跟一个路人发生争吵打起架来,他莫名其妙就赶上去帮忙,把那个人活生生给打死了,他因为这个才落到水星监狱来。
    这属于哪种性质的犯罪让孟大治自己说他都说不清楚,因为据他回忆当时有那么一阵子他心里有那么一种感觉就是,好像打死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那就使劲打吧……别人都停手了,就他一个人还在那里拎着根捡来的钢管捶,等警察赶到那人死得不能再死了。孟大治本身并没有非要那个人命的那种想法,而且在他一个人抡着钢管捶的时候那个人早死掉了,也就是说他在捶一个死人,理论上讲这应该属于侮辱尸体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杀人这个行为是他们一堆人进行的,只有侮辱尸体这个罪行是他一个人进行的。别人看他这么生性就一哄而散,在银心城,可能样样基础设施不如火星,但打死人还想跑这种事也是不存在的,很快这六七个同是未来老师的人都被抓回来审问,结果别人都是劳改一年两年,唯独孟大治搞了个十年。倒不是说他帮同伙的那些人顶锅,而是他在审问时的表现和旁人不太一样,人家据此认为一定是他抡的时候力气最大,心理最扭曲,所以给他判了个主犯。
    至于具体怎么个不同法,现在银心城里的司法系统还有当初审问他的录像,这个事很难讲。就是,怎么说呢,一夜之间这个家伙变得信命了,他觉得一切都是命运安排,他就活该倒这个大霉,所以问答起来特别迅速,而且他回得理所当然的,在法律系统眼里你这就属于那种怙恶不悛,再加上他也不像陈谈那样有章天河帮他过问,他就利索地掉进去了。
    下面有一段当时讯问的录音,大家可以听一听。
    “当时是你第一个动手的吗?”人家问他。
    “我记不起来了,喝了太多的酒,只记得我冲过去了。”
    “你还记得你们为什么要打那个人吗?”
    “忘了,好像是他挡了路?”
    “一个人挡了你的路,你就要打死他吗?”
    “那不会,不过,一但开始打,结局是会怎样其实我就把控不住了。”
    “可是你完全可以在制服他以后收手不是吗?为什么你的同伙都跑了只有你一个人还继续在那里施暴呢?”
    “我真记不起来了……我以前从来没有打过人,事情发生以后我只是冲了上去,后面做的那些事好像不是我干的,我的大脑就像被人控制了一样……”
    “好吧。那你解释一下你上一次口供里说的那句话,什么叫‘好像打死一个人也没什么关系’?”
    “……我很难说得明白,就是在那个奄奄一息的时候我好像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打死他,或者现在停手,其实也没什么分别……”
    “你的这种想法是哪来的呢?你是一向就这么认为,就觉得打死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吗?”
    “决不是!警官,我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基本的法律观念还是有的,我决不会生出这种变态的想法……”
    “可是你把一个死人足足打了十分钟,他死了你还不停手……”
    “那个时候的感觉……我不由自己控制了似的,虽然在你们给我看的录像里我……我……我那么干了十分钟,可是当时的我只感到头脑空白,一刹那事情就过去了。直到你们来找到我,我才恢复了自己的意识,才发现自己犯下了弥天大罪,已经无法挽回了……我对不起我的家人,对不起他们这么多年来的培养……”
    “你就不觉得也对不起死者吗?”
    “就算我不打他他也会死的……”
    “也就是说,你认为你的过错可能就是辜负了家庭的期望,你对死者的死亡是一点责任都没有的?”
    “责任当然有,可我真的不是故意那么做的,而且他本来也伤得很重,一定是酒精上头,或者……或者……”
    “好了,收起你的胡说八道吧,这次审讯到次结束。请犯人看一下你的口供,如果没有疑义,请你在上面录指纹。”
    孟大治乖乖在人家的一枚像打火机一样的东西上摁了指纹,所有东西都交回银心城的法庭,判决也很快,过了四个多月他就被从看守所提出来,搭上猪鼻子送到了水星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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