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成了仇人的掌中娇》第二十二章 锲而不舍的人

    早上,云朝一进办公室,就被办公桌上面的大捧玫瑰花惊呆了。
    Amroy送的?
    应该不会,就boss那闷骚的性格,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
    走进看了看,那一大捧玫瑰足足有云朝两个宽,上面没有任何纸片,无从知道是谁送来的。
    “云朝,一大早就送过来的,这是哪位公子在追求你呢?”明娇问道。
    云朝摇摇头,将玫瑰花放在地上。
    刚坐下来,手机响了,是个陌生电话。
    云朝在屏幕上往右一话,听筒那边传来一个兴奋的男声:“云朝,有没有看到玫瑰花,好不好看?这是我嘱咐花店的人一定要在你上班之前送到你办公桌上面,他们一大早就去了。”
    “冯孟飞?”
    “云朝,你听出我的声音来了?”冯孟飞朗笑道:“我就知道你一定是记得我的,怎么样,收到花惊喜不?”
    惊喜?惊吓还差不多!
    “以后不要送了,我不会收的。”
    云朝挂断电话,将电话拉黑,然后抱起玫瑰,丢到外面的垃圾桶。
    既然对别人没意思,那么就不要接受别人一丝的好意。
    本以为自己拉黑对方,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明白了,可过了一个小时,云朝又接到了他的电话。
    只不过是换了一个电话打来的。
    “云朝,你怎么把我电话拉黑了?”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云朝停顿两秒,接着道:“Sorry,thesubscriberyoudialedisbusynow,pleasetryagainlater.”
    话未说完,那边传来冯孟飞低沉的笑声:“云朝,你要知道,电话没打通是不会显示通话时间的,你怎么这么可爱......”
    云朝叹息一声:“冯孟飞,我说了,你不要再联系我了。”
    不等那边说话,云朝再次挂断电话。
    可冯孟飞的电话还在不断打进来,云朝皱了皱眉,将手机关机。
    没过一会,办公桌上的分机响了。
    云朝浑身一震,想着冯孟飞有这么厉害,难道连公司的内机都能接进来,拿过话筒正要发脾气,里面传来Amroy沉静的声音:“怎么手机关机了?”
    “手机没电了。”云朝瞎扯。
    Amroy也没多问,从话筒里面听起来他的心情非常不错,甚至问道:“明天休息做什么?”
    “睡觉啊,和珂珂一块逛街。”云朝撅撅嘴,自从来到维纳斯,虽然工作并不繁重,可她已经半个月没有休息了。
    “我明天白天还有个会,晚上去接你。”
    “接我吃大餐吗?”
    “想吃什么都行。”电话那头,Amroy的声音像带了些宠溺。
    “那我带上珂珂可以吗?”
    “随你。”
    “那江助理也会一起吗?”云朝不怕死的顺杆子往上爬。
    “呵呵~”电话里传来一声冷笑。
    “哦不了,我觉得我们两个就挺好的。”识时务者为俊杰,撮合江沅和珂珂的事情还是再找机会吧。
    “乖乖的,明天等我去接你。”说完,Amroy挂断电话。
    做Amroy的女人,除去他喜怒无常的脾气和对她令人发指的控制欲,从其他方面来看,完美!
    有钱,多金,还长得那么美。
    最重要的是对云朝从不吝啬,可是云朝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你就知足吧。”珂珂毫不客气地泼冷水:“你都27了,按照虚岁那就是28了,四舍五入已经过了三十了,三十岁了姐妹,这么好的男人能看上你,那是你祖坟冒青烟了,你还挑三拣四,知足吧!”
    “江沅怎么样了?”云朝挤挤眼。
    “别说了,说他我就来气!”珂珂穿着内衣小短裤,四仰八叉躺在沙发上,平常容光焕发的脸上多了一抹失意:“见到我这么魅力四射的姑娘都不动心,这男人还是男人吗?”
    “要不我帮你去问问?”
    “算了吧,我要靠我自己征服。”
    “若征服不了呢?”
    “天下男人何其多,帅哥也不止他江沅一个!”珂珂冷哼。
    “算了不说了,我下去拿快递。”云朝拉开大门,却被门口站着的一人吓了一跳。
    “冯孟飞?!”
    珂珂跳起来,急忙拉过薄毯,裹住身子。
    “你怎么知道这里的?”云朝严肃道。
    “你不接我电话,我托关系才知道你住在这里的。”
    “说了你不要来找我,我们不可能。”
    “云朝,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怎么不可能?”冯孟飞拦住她,急道:“我是真心喜欢你的,我从高中时候就喜欢你很久了。”
    “那也不可能。”云朝斩钉截铁。
    “我知道你家里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到处找都找不到你,你家里拍卖的时候我就求着爷爷去买下那栋别墅,就想着以后你若是能回来,也能回到家里看看。”
    “我更希望,你能作为我的另一半,然后一起回家。”
    “我在等你,一直在等你。”
    云朝看着他诚挚的眼神,有些泄气:“冯孟飞,你要知道,我已经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云朝了。”
    “既然如此,那我们今天就把话说明白。”
    她突然平静下来的申请,冯孟飞却越发没了底,跟着她一起下了楼,然后来到以前两人上学的地方。
    两人坐在那颗樱花树下,晚霞的樱花开得正是浪漫,漱漱落下盖了云朝一头一肩。
    冯孟飞想到,也就是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见到的云朝时,也是在这棵樱花树下,那时候的云公主长发及腰,身量纤长,肌肤瓷白穿着公主裙犹如洋娃娃,可是她的神色冷淡,看人时的眼神高高在上不可一世。
    就那一眼,就让冯孟飞失了心。
    “为什么是我?”云朝问他。
    比她好的女孩子大把的,作为冯氏布庄的公子,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为什么是她呢?
    也许是少年时候的执念,喜欢上也就喜欢上了,比她漂亮的也有,可是不如她有气质,要说气质比她好的也有,可是谁有能比云朝更像一位公主呢?
    云朝在他喜欢她最浓烈的时候突然消失,在他心口上破开的那个洞,天长日久下来也就成了无尽的遗憾。
    他遗憾,没有在那个最美好的年纪亲手将那封情书交给云朝,也没有亲手说一句喜欢她。
    那一天,两人聊了许多,云朝和冯孟飞说了很多心里的想法,也讲了父亲破产时候的很多事,最后两人相视一笑。
    也许,如果云朝没有经历那么多事,没有重生这一遭,家里没有破产,她还是那个云公主时,她会考虑冯孟飞。
    可惜,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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