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荒唐狗血的三十一年》第三十章 鲜花总会凋零但会再开

    如果
    你能感受我的世界里渐渐消失的美好
    你就能体会到现在拥有的幸福
    ........................................................
    .........................................................
    五月十六日,我第一次参加工作。
    或许,有人会诧异,为何我把日子记得如此清楚。
    只能说,对于记忆中无数个第一次,每个人都保留着一个记忆点。或许无关痛痒。但是,却铭记在心。
    上班第一天,我被安排接替另一个年轻人的工作。
    工作的性质,说好点叫“传菜员”,说白了就是端盘子的。我穿着一身被人换过好几手,并且不太合适的黑色西装,戴着一副白色真丝手套,看似体面整齐,却干着店里最辛苦的活。
    那个年轻人看起来跟我年纪相仿。但对人老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
    每次,我主动跟他说话时。他总是摆出一副面目表情的样子,下巴高高仰起,用鼻孔瞪着我,既冷漠又高傲。
    这导致,我对他一度没什么好感。甚至,连他的名字我都懒得记。
    据了解,鼻孔男是这家火锅店工龄最长的员工。甚至,比刘岩来店时间还要长。只是,一直没有得到老板重用。
    于是,心生芥蒂,主动提出辞职。
    怎奈,上交辞职信的第一天,女老板就毫不犹豫的批准了。
    女老板出乎意料的爽快,让他意识到大势已去。他愤懑,心存抱怨,“王云,她这是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真是特么的人走茶凉啊!”
    没有人理睬他,都选择避而远之。
    刘岩撇了撇嘴,“最初,他是奔着涨工资去的。偷鸡不成蚀把米。”
    我说:“人家在这个店里工作了这么些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
    刘岩却没好气说:“老板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一直介于他老员工的身份,对他做的那点破事,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却老是仗着自己资历久,从来不把我们这些做领班的放在眼里,倚老卖老。”此时,她显得有些激动,“他活该,都是自己作的!”
    她的态度,让我有些意外。心想:“平时得有多大仇恨?”
    第三天,鼻孔男终于忍无可忍,当即决定撂挑子不干了。
    他气冲冲的将西装丢在地上,破口大骂:“你们一个个太欺负人了!明里不说话,暗里都盼着我走!老子今天就成全你们!我走!”他快步走下台阶,却忍不住回头环顾四周。眼神突然变得有些温柔,眼里甚至还泛起几滴泪花。垂头丧气的,像一只落魄的流浪狗。“这么多年,就当真心喂了狗。”他小声嘀咕着,在所有人冰冷的注视下,走出了来东顺的大门。
    不知为何,自他走后,我心里竟莫名生出些许罪恶感,总觉的是自己挤走了他。
    刘岩不以为然的说:“他早该走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但,自鼻孔男离开以后,我的工作负担变得越来越重。
    每天跑上跑下几乎不间断,汗流浃背是常态。整个火锅店,二十多个餐位,每桌客人点的东西,全部都由我一人送出,整天忙的不可开交,根本没有时间胡思乱想。
    由于每天的“连轴转”,令我分身乏术,于是乎错误百出:今天,这桌少了一盘羊肉,明天那桌少了一盘虾饺。
    问题越来越多,麻烦也接踵而至。顾客的投诉,老板的责罚……
    面对前所未有的压力,我产生了放弃的念头。
    刘岩劝阻我,“小诺,别人可以做到的事情,你为什么就不能呢?”
    “可能,我比别人差吧!”我垂下头,不敢正眼瞧她。
    “千万不要轻易否定自己,很多事情要努力才知道。你到底行不行,需要尝试啊。你连试都不试,就选择退缩,那是懦夫的行为,我觉得你不该是那样的人。”
    我抬头,看着略显失望的刘岩,苦笑道:“我怀疑,你是在给我洗脑!”
    刘岩先是一愣,随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说是就是吧!况且,洗脑也没什么不好。我就经常自我洗脑,这样有助于增强自己的行动力。不过说者有意,听者有不有心,就全凭自己的态度了!”
    “知道了!我尽力而为就是了!”我付之一笑,重新奔赴到自己的岗位上,继续楼上楼下没完没了的跑来跑去。
    生命不息,工作不止!大概也不过如此。
    以后的日子里,我虽然也会经常出差错。但是,刘岩总在身后默默为我收拾残局。这让我越发觉得对她有所亏欠,人也越发认真警惕起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生活也在有条不紊的继续着,三点一线,日子平淡的没有任何波澜。
    我经常在下班后,沿着江边,走去马二店门口坐坐。一是为了寻一方清净,二是刘岩有求于我。
    她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总往马二这跑。我便理所应当的成了她的幌子,打着怕我一个人无聊的烂理由,总是在马二面前晃悠。
    而表哥一到晚上又总是很忙,(我每周大概只能见他两次)我跟马二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一来二去,我们也变得熟络起来。他不怎么爱说话,我也一样。我们两人之间的互动,多数来源于,他问我,“饿不饿。”我问他,“忙不忙。”
    我喜欢坐在门前的枫树下发呆,而刘岩总是不合时宜的出现,破坏了原有的静谧。
    我们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彼此显得过于心不在焉,经常说些驴唇不对马嘴的废话。
    那段时间,我不清楚自己在想些什么。但是,经常会无缘无故的走神,好像把自己放进了另一个世界。那种感觉很舒服,那个世界很安静,那里没有世俗的吵闹和喧嚣,也没有同事间的勾心斗角。
    我喜欢这种放空自己的感觉。
    我享受秋日的午后,一个人看着远方发呆。
    我享受一整个下午,独自望着江面一动不动。
    我享受安静,但却更喜欢孤独。
    似乎,刘岩拙劣的套路,在马二眼里没有赢得一丝好感。
    她毫无掩饰的百般讨好,马二却总表现的不冷不热。
    这让作为一百八十度电灯泡的我,对刘岩略感心疼。
    看着她越挫越勇的劲头,我还真的有点佩服,她那热脸贴在人家冷屁股上的执着。
    我也有问过她:“二哥对你不冷不热的,你干嘛还要喜欢他?我哥说了,上赶着的不是买卖、强扭的瓜不甜、女孩子总该矜持些。”
    她的回答让我不明觉厉:“姐姐我看上的人,当然要自己拿下!这点困难算什么?等把他追到手,今日之辱,必定让他加倍奉还!”
    我瞠目结舌的看着她,那信誓旦旦的样子,让我不自觉的竖起了大拇指,“姐,你可真牛逼!”
    刘岩挺起高傲的胸膛,脸上慢慢的自信,她双眼含笑,目光坚定的说:“他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