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阴阳司》第089章 酒中李太白

    三人在城里转悠了半天,别说酒肆了,街上连个人影都难瞧见。
    “这都拐了好几条街了,你说的好酒到底在哪啊?”
    “别急嘛,心急吃不热豆腐,我们这不是就要到了嘛。”李白搭着二人的肩走在中间。
    从风满楼出发,一朝和林辰越走越沉重,总感觉有什么重担压在自己身上。
    一朝问林辰,“林兄,你有没有觉着这路是越走越累?”
    林辰问到,“是啊朝兄,原来你也有这种感觉啊,先生呢,你是不是也感觉和我们一样?”
    二人各自侧过头来看了看李白,只见他已经仰着脑袋,呼呼大睡了。
    奇怪?怎么这人能边走边睡呢?
    哥俩低头一看,李白双脚离地悬着,身体的重量通过肩跨肩的方式完全分给了二人。
    (皿)
    好家伙,只听见一声尖叫,李白摔倒在地……
    “嘿嘿嘿,情不自禁情不自禁…”(ω)
    小打小闹之间,三人就快走入城郊,这里虽也是城里,但人户稀松,建筑也有些破旧,用“繁华的边缘”来形容这里在合适不过。
    “哈~到了到了~”李白指着前往不远的土地庙,“经过这个小庙就是了。”
    土地庙的一侧果然有座酒肆。这酒肆十分简陋,只有客桌一张,桌上燃着油灯。透过这微弱的灯光,可以看见一位老翁在搬弄着酿酒的大缸。一朝环顾四周,除了旁处一座土包大小的土地庙之外,百步内不见任何人家灯火,周围安静的出奇,无虫鸣,无夜啼,盛着一股阴气。一朝再看看这老翁,一眼瞧见了些古怪,但没有向众人道破。
    这老翁见有客来,上前迎接,看是李白来此,便作揖打躬,连呼“几位大驾,快请坐”。
    老翁领三人就坐,说美酒马上送来,转身走到大缸边取酒。老翁刚打开封缸的布,一阵奇香四溢,不待嗅而自入鼻中,众人立马感到神清气爽,方才的疲惫全都消失了。细闻这股清香,不似茉莉的浓郁,也不像山菊的淡香。萦绕在鼻间,使人感到舒畅惬意。
    “酒来咯~”老翁将盛好酒的盅皿和酒杯放在托盘上,递给众人,一朝伸手要接,他注意到这老翁的手十分枯瘦苍白,没有一丝血色,指甲盖更是灰暗无光。一朝接过托盘,无意间触碰到老翁手,感觉冰冷,似乎人没有了体温一样。一朝偷偷开启鬼眼与老翁对视,鬼眼犀利让老翁眼睛开始闪躲,手脚变得有些慌乱,为了不马上露出破绽,他立马转身做别的事去了。
    一朝闭起鬼眼,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酒杯斟满,分至三人。
    李白满怀期待地让二人先尝。
    林辰先把酒杯放至鼻前摇晃,待香味传入鼻中,又看了看杯中,然后一饮而尽,赞叹到:“此酒花香突出,口感细软,酒水无色,清亮透明,乃酒中极品呀。”
    一朝抿了一口,也觉得这酒绝佳。
    李白见二人都认同这酒更好,不负期待,便开一同怀畅饮起来。
    几杯之后,李白醉眼朦胧,脑海里浮现当年在天门山所见之景:滚滚长江水被天门山拦腰截断,折东而流,隐约能见江中小船,如果从船上看,定将这两山印了眼帘,山之雄奇,看得一清二楚。
    李白满腹感慨,诗性大起,赋诗一首: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无馐无肴也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举觥杯,邀明月,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林辰跟着欢快激昂的节奏打起了拍子,老翁也在一旁听得如痴如醉。
    “喝了这么久你的酒,还不知道这酒叫什么名字呢。”李白问到。
    “这酒叫‘太白’,是专门为你酿造的酒哩。”老翁答到。
    太白酒?太白酒,酒中太白!
    “哈哈哈,这名字起得好,起得好啊。”李白举杯大声喝到。
    林、白二人酒意正酣,开怀畅饮,没过多久,就喝得酩酊大醉,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只有一朝还算清醒,他原本有所怀疑,心中设下防备,装模作样的,其实并没怎么喝到酒。
    “好了,当下就你我二人,你可以说了,你到底是什么人?噢,不,准确来说,你并不是人吧。”一朝站起身来,对老翁说到。
    老翁先是低声笑了一会:“公子眼力非凡,能看透老朽的本象,可我并无害人之心呀。”
    “我知道你不会加害于我们,我第一眼看见你,就觉着你脸上有些异常,似乎不像是活人,但我感觉不到你身上有一丝邪气,这才没有对他们说出真相,也想看看你在弄何花样。”一朝先坐下,也请老翁坐下。
    老翁望着熟睡的李白,说到:“这位先生乃是我生前的救命恩人。十年前在幽州,我与小儿遇一山虎,要害我俩性命,正值先生路过,将虎射杀,救下我爷俩。救命之恩,一直无以为报。我本是幽州一名酿酒师,后听闻先生爱酒如命,没来得及给先生送去我酿的美酒,便患疾而终。我死后,一直惦记此事,后来得知先生来了长安做官,我便也寻到了长安。一月前,我用酒香,将先生引到了酒肆。先生并不记得我了。先生每次来,都喜欢和我诉其心事,道其愁绪。我得知先生仕途不顺,满怀愤慨。先生喜欢喝我酿的酒,醉了能忘却许多烦恼,为此我十分开心。但因为我是鬼,见不得光,只能等太阳下山了,才在此备好酒水等待,希望先生能来畅饮。”
    一朝倒了两杯酒,一杯递给老翁,自己喝了另一杯,说到:“老人家您懂得知恩图报,令人佩服,可您的恩已经得报,该去投胎了,鬼留人间,有违常理啊。”
    老翁将酒饮尽,酒杯倒扣在桌上,说到:“我明白公子的意思,今日能听到先生吟的诗,我也死而无憾了,是时候该往生去了,但只怕我这一走,先生再也喝不到我这酒了。”老翁转身从身后取出一小坛子,接着说到:“我这还有这最后一坛小酒,劳烦公子代我转交给先生,就说我回老家去了,没什么可留给先生的,只剩这酒了。”
    一阵卷地风吹来,从酒肆旁的土地庙里冒出一股凉意,五个漂浮的身影从青烟中慢慢显现,他们面色苍白,周围透着冰凉的寒意,手里都提着灯笼,灯笼里的烛火荧荧幽幽。
    他们中两位看上去身份比较高级的阴差走到一朝的面前,对着他说:“时辰到了,跟我们走吧。”
    一朝尴尬地笑着,说你们认错人了,是他不是我。
    阴差凑前睁眼一看,才发现自己弄错了,“哦~,抱歉,我俩近视。”转身来到老翁身前,“时辰到了,跟我们走吧。”灯笼的光照着四周,周遭的物体与人的影子撒到了墙上和地上,除了老翁和阴差们,他们都没有影子。
    老翁欲走之际,回过头来,望了还在睡梦中的李白,说了一句“先生再见了”,便要跟着阴差去冥界地府了。
    阴差提着灯笼在前面引路,正要从土地庙的入口进入冥界,就在这时,同行的另三位阴差似乎认出了在场的某个人。
    “师兄?一朝师兄?”
    一朝听到有人叫唤他,而且还是个熟悉的声音,“是谁在叫我?”
    三位阴差飘到一朝面前,无漆麻黑的还看不清他们是何方神圣。
    “喂喂喂,我都说你们认错人了,不是我…”
    这仨阴差把灯笼一举起来,让火光照到他们的脸上。
    呀——?是你们啊!
    眼前的这仨货原来是自己的师弟们,地三仙。
    “好久不见了,你们怎么会在这?”
    “我们…”茄子刚要说明情况,就被身后的另两位高级阴差叫住。
    “你们认识?”
    “是的,这位是我之前在人世时的师兄,已经有些日子没见,没想到会在这碰到。”土豆解释着。
    “哦,那我们先带客户进去,在前面等你们,你们叙旧一下就好,别耽误太久。”
    “谢谢二位师兄通融,我们马上就跟上。”青椒哈着腰送别两位阴差。
    一朝是万万没想到,自从离开张家道庙的那日起,与师弟地三仙离别后,就一直以为他们已经投胎转世,居然还能在离家千万里的长安城里再度相聚。
    “快和我说说,你们仨这一年来都经历了什么,怎么会干起了这阴差的活?”
    “唉~说来话长,我们仨都是自杀而亡的鬼,本应经历最痛苦的炼狱罪刑,好在师父帮了我们积累了阴德可以将功抵过,谁知让庙鬼坏了修行破了阴德,下地府之后依旧要去炼狱受罚…”
    土豆打断了茄子,接着他的话说了下去:“换我说换我说,得亏有一朝师兄朋友的大力引荐,这才让我们三个能不去炼狱,条件是要为地府工作服务一百年,所以我们就做起了地府的公务员。”
    “我的朋友?是金乘五?”
    青椒点了点头,“正是那位大人…”
    大人?
    茄子赶紧捂住青椒的嘴,把话峰一转,“哈哈哈,我们现在都还是在实习期,要做到一定的业绩才能转正。这不,今晚我们就是跟着地府的师兄出来熟悉熟悉业务的。”
    土豆还是像从前一样,无时无刻都在乐呵着,“对对对,等咱仨转了正,不仅能都独立出来跑业务,还能领上五险一金,从此走上鬼生巅峰了呢,哈哈哈。”
    说到底一朝跟这仨也是处了好几年的难兄难弟,他们有什么瞒着的事情,自然是躲不过一朝的眼睛,刚要问到青椒方才为何称呼金乘五为“那位大人”,茄子就说来日方长,现在他们有事务在身,要马上去和另两位阴差师兄汇合了。
    地三仙回到了冥界,在赶往地府的路上,茄子责备起青椒,让他下次要注意口风,千万不能向一朝透露了那位大人真正的身份,至少在那位大人亲口对一朝说出来之前,都是绝不可以的。
    一朝回到桌旁,继续为林辰和李白二人守夜。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李白酒醒伸着懒腰,“啊——!这一觉睡得真舒服呀~”
    一朝端上老翁留给李白的酒递给他,说到:“这是那老翁托我转交给你的,他已经出发回老家去了。走得匆匆又怕你以后再也喝不到他的酒,就特地为你留了这一小坛。”
    “哎呀,这老头怎么说走就走了呢?连句道别都不说啊。”李白摸着这酒坛子,心里有些失落,“哎,喝了他这么久这酒,突然间要没得喝了,叫我如何是好呀?愁,愁,愁啊~”话刚说完,便将这酒,一饮而尽,将空坛摔碎在地上。
    李白起身,长叹一道气:“刚刚微醉之时,我脑海里显现出天下各地的奇景,身临其境为之感叹不已,斗志无比的昂扬。既然在长安做官不如意,我还留在此地干嘛?更何况这卖酒老翁也不在了,我更不想留下来了,我还是去离开这伤心之地,去外面游山玩水,寄壮志于天地吧!”
    毫无征兆的离别让一朝没反应过来,李白手一躬,弯腰向二人拜别,“今日能够结识二位是我李某人此生的荣幸,请替我向这位林公子道谢,再会了~”道别完就立刻转身离去,没有回过一次头来。
    此等的豪放不羁与真性情,有时真叫人难以捉摸,也许天才正是如此,他们就是走在路的最前方,孤独又孜孜不倦的,与世难融又活在各个角落的那群人吧。
    正如李白诗中所写的那样,“但愿长醉不愿醒”,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够一醉不醒,不必理会人间烦恼,可惜他是从来醉不倒的李白。
    方才一朝与老翁的对话,李白全听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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