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八零追到了爱豆》第1章 第1章

    「@沈晖:作为歌手,最害怕听到两个字:“老了”。如今乐坛新人辈出,我为自己的退场而感到光荣,相信歌迷会尊重我的决定,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大家不必可惜也不需要遗憾。九月九日,让我们好好告别。」
    程简躺在宿舍床上,点开男神最后一条微博,看了好久,他病逝的消息还在热搜挂着,想到这里,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我好不容易攒钱买到的门票,说好的九月九,怎么能食言呜!”
    “嗐,大半夜的你哭什么?”正在追剧的室友从上铺探出个小脑袋。
    程简则抹着眼泪:“我爱豆没了。”
    室友闻言,立马点开微博,还以为哪位小鲜肉犯事,秉着吃瓜的心态,不禁问:“简啊,你爱豆叫什么?”
    “沈晖啊,当年很火的。”
    室友:“emm……谁呀?”
    艹,程简不想回话,翻个身就把被子糊脸上,心里不是滋味,她哭得嗓子发肿,整个人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梦里还念叨:
    想当年,晖爷可红了,我错过他最好的年华,连专辑都没凑齐,好遗憾啊……
    这晚,程简没睡好,折腾到中午才爬起身,她边揉眼边摸手机,希望昨夜里的噩耗只是一场谣言。
    “雾草?”
    绑架么,她发现手机没了,床单换了,连房间也变宽阔了。
    抬头看过去,就瞄见不远处木柜上的留声机,黑胶唱片在不停转动,响起八十年代那首最火的歌,叫什么来着……
    正想事,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突然涌进来,原主的过往像幻灯片般飞快翻过,程简立马想到,这是穿越了。
    等把脑海中浮现的片段大致消化,她确定,自己穿回了一九八三年。
    由于强行灌入的回忆,得知身体的主人也叫程简,她平复情绪,捋了捋。
    原主是名十七岁的女高中生,无恋爱经验,性情乖巧温顺,考试成绩几乎在及格边缘摩擦,先天体弱多病还不爱运动。
    家里变故也大,老妈难产过世,老爹做的煤矿生意,是帝都最早一批万元户。
    万元户!
    “这他妈,做梦吧你?”
    穷怕了的程简不禁自嘲,看向近旁的梳妆台,里面的自己容貌没有太大改变,身穿粉色睡衣,身材娇小,一头齐肩发,皮肤白净,有点婴儿肥,仔细打量还挺可爱。
    当然,也有可能是动了刀的,程简忍不住去掐自己的脸,嘶,真疼!
    一种怪异的感觉爬满全身,镜中的自己陌生又熟悉,偏偏她没疯,这不是梦,是血淋淋的事实。
    她回不去了,甚至连男神存在过的痕迹也没能带走。
    听着留声机里的老歌,程简掏掏兜,兜里什么也没有,心里也空落落的,那张积攒了五年青春的门票已经被留在另一个时空,即使乌鸦变凤凰,在这个没有沈晖的世界里……不对,八零?
    程简现在才清晰的意识到,自己不是穿书,也不是重生,她是穿回了八零年代,这年,沈晖才二十岁。
    也就是说,她可以去见他,见证他的成长,见证他的巅峰,在他大红大紫时拼命打call,在他人气衰落时也可以有底气的说出那段表白:
    我喜欢你很久了,以前喜欢,现在喜欢,将来会继续喜欢!所以不要退圈,你很好,还很年轻!
    艹,她脑补过度,把自己给感动了,眼里泛着泪光,在听到门把手被拉动的声音后,不禁扭过头,撸起袖子猛地一擦。
    “小姐,冯家的老二来了,就在楼下。”保姆站门口端着果盘,把“冯家”两个字咬得很重。
    什么鬼!
    “就说我没在家,出门了!”程简心里忐忑不安,这位冯姓的老二有点来头,全名冯耀林,被原主拒绝交往后选择死缠难打,十分难对付。
    “好……”保姆刚走几步,又返身,“不行啊小姐,今天周三,您请的病假。”
    “哦哦,告诉他我在医院,问哪家,你就说不清楚。”程简关键时候脑子转的快,她实在不想那么早跟冯耀林对峙,这厮像狗皮膏药似的,虽说原主矜持乖巧,但她是个暴脾气,生怕话不投机和人打起来。
    听此,保姆点点头,又摇摇头:“小姐,他上楼了。”
    “……”
    程简没有多想,直接蹦上书桌,穿着拖鞋就从二楼的窗口翻身而下,院子里是草,软绵绵的,腿麻了半秒,她原地跺两脚,就像抹了油似的溜出院门,让保姆捂住嘴,独自站在房间外发怔。
    她家小姐,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胆大了……
    程简没少翻过墙,二楼而已,更何况后面有条疯狗在追,比起被冯耀林缠上,不如去见她年轻的男神,嘿嘿嘿,想到这里,她激动的差点叫出来。
    沈晖之前是在人民路23号的“沛氏”音像店打工,她瞄向路牌,这里是15号,贼近!所以说缘分天注定,想来挡也挡不住。
    奈何她兜里分文没有,叫不起车,是一路溜达过去的,八零年代的帝都不像四十年后的那样繁华,也许是工作日,街道显得有些冷清,偶尔看到摊煎饼的老人在吆喝,也只能匆匆路过。
    想吃,没带钱……
    接着,大妈们扛着糖葫芦从胡同里走出来,木棍扎在秸秆草上,全是山楂,红彤彤的,被初秋的暖阳笼罩着,还有点儿反光。
    她不禁放慢脚步,看见几名小青年在街头嬉戏打闹,卖卡带的中年男子脚踩三轮,车头挂了个大喇叭,里面播放着当红的歌曲,伴随路边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令人感到惬意和安宁。
    四十年前的帝都朴实简单,她明白,时代一旦进步就没法停下,能留在百花齐放的上世纪,她很知足,甚至感恩。
    就这样,程简穿着睡衣睡裤停在“沛氏”音像店的招牌底下,心中早早激动不已,风擦过脚踝,冷飕飕的,那点寒意,也被滚烫的念想给覆没。
    “店里有人吗?”面前是透明的推拉门,上面贴着几张海报,透过玻璃没能捕捉到沈晖的身影,程简难免有些小失望。
    这时从柜台冒出半个身子,看店的是名中年妇女,正打着毛衣,见她大冷天的穿成这样出来,不由拉开店门:“哎丫头,来买碟的?”
    一口纯正的京腔,看上去热情好客,应该是音像店的老板。
    本来想喊阿姨,程简临时改了口:“姐姐,我今天没带钱。”
    “这算多大事?你先进来,外头怪冷的,没事啊,想看什么随便看,东西好着呢,要是看到喜欢的,下次再来买。”老板边说话,边把她拉进门,屋子里的暖气顿时扑上脸颊,还挺热乎。
    为了掩饰紧张,程简走到置物架前随手拿起一张唱片,她往四周瞄了几眼,店内目测二十平米,没见到其他人,才试探道:“姐姐,沈晖是不是在这里工作?”
    “哟,朋友啊?”老板两眼发亮,八卦道,“他跟我说自己在帝都没熟人,这小伙子,可真能编。”
    “不不不,您误会了,我认识他,只是他不认得我。”程简立马解释,作为死忠粉,第一准则:绝不能给自家爱豆招黑。
    “哦?怎么着,我没太听明白。”老板感到茫然。
    程简随口胡诌道:“我听人说他唱歌不错,就问来了地址。”
    “歌我没听他唱过。”老板把手中的毛衣放下,笑了笑,“你是来找沈晖的?”
    “也、也不是,就……就想来看看。”她磕磕巴巴的说完,把肠子都悔青了,动机如此明显,就差没装上喇叭满世界喊:我对音像店没兴趣,我特么就是来找人的!
    “看你拐弯抹角,害什么羞哪,女追男怎么了,如今改革开放,提倡自由恋爱嘛。”老板按耐不住八卦的心,手上的活也不干了,继续套话,“说说,跟他怎么认识的?”
    “网上……”程简说完想给自己一大嘴巴子。
    老板也一脸诧异:“这小伙看着白白嫩嫩的,还干过电工?好家伙,以后店里机器坏了,让他来弄,能省不少钱。”
    造孽啊!招黑也就算了,怎么能迫害爱豆去干苦力?
    “姐姐,跟他没关系,是我!我做过电工。”
    程简尴尬地指了指自己,“以后有需要,就找我,我给您免费。”
    还好反应快,当初修的理科,电路问题小意思,最重要的是,她无意间制造了接近爱豆的机会,并且期盼着老板最好三天两头的坏东西,只要能正大光明地和沈晖共处一室,别说无偿,贴钱都愿意!
    到底年轻,她的这点小心思被人尽收眼底,老板从抽屉里掏出bb机,也不客套:“那感情好啊,留个电话,有事呼我,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丫头,坚持就是胜利,我看你能行。”
    追星嘛,当然要持之以恒,程简点点头:“借您吉言,我会努力,奋斗,绝不放弃!”
    “干劲十足,不错,只是你穿成这样出来,太新潮了。”
    程简不爱化妆,习惯了在学校穿睡衣出门,反正裹得严严实实,身边挺多女生都这样干,主要也是懒,当时感觉挺正常的,然后想到现在是四十年前……
    妈耶!千万不能被男神看到她不修边幅的样子!
    这时,店门被人推开,一个修长的身影撞进眼帘,白衣男子夹了束百合低头去关门,风铃响了一响,程简心跳也跟着飙到120,差点当场去世。
    她火急火燎地从置物架里拿了本杂志,在对方抬头之前迅速把脸遮住,什么狗屎运,追了五年都没见过的真人,就这样给碰上了。
    “不好意思!姐姐,我学校还有事,明天再找您唠嗑。”程简举起杂志,仿佛沈晖身上有什么脏东西,特意绕开半米走到门口,临走前还不忘把杂志放在柜台,她也就随意瞄了一眼。
    看到封面上的男人身材健硕,光着膀子只穿一条内裤,还印有私家医院的广告,字里行间全是生殖器,太他妈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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