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以可赵夕莫》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终成眷属

    北越皇宫里,新帝君无言完成了一日的政事,到太后寝宫问安。两人本就不太亲近,话题便不多,很快就把能聊的聊完了。
    太后忽然望着窗外开得正好的海棠喃喃了一句:“那孩子,已经到盛国了吧。”
    “是,已经到了。”应该说,早就到了。
    可君无言并没有纠正欧阳兰。好像找到一个共同的话题,便不舍得断掉。
    突然想起了两个月,欧阳兰初见到赵以可的时候。
    她曾笑君诚至在大街上为着一个相似的女子召集禁军。可当她看到赵以可的时候,竟也将手中的茶杯都摔个粉碎。在原地愣了半晌。
    她的一生本该像其她宫女一样,安安分分地待在宫里伺候主子,尽职尽责,然后等到规定的年龄离开皇宫,在宫外寻找良人过完下半辈子。
    可一切就在那个晚上被打碎。她压着嗓子不敢叫,指甲嵌进肉里忍着剧痛。这倒不算最痛的,痛的是当她抱着万分之一的可能看着身上的男子时,只能看到他眼中的醉意和漠然,不带一丝温情。
    那日后,他离开了,再没有音讯。她躲着藏着别人,生怕被人发现什么。可到底还是瞒不下去。因为她的肚子里,有了一个他。
    不舍得抛弃一条生命,于是她开始遭人排斥与奚落。这些她都能忍受,可唯一一个让她心如刀绞。那便是孩子的父亲,纵使听到了闲言碎语,照样没有一点动静。
    他是一点儿也不期待这个儿子啊。
    也对,他已经有了两个儿子,而且出身都很好。
    一个宫女怀着孕有多不容易,她不怕苦,却怕孩子出生落下什么毛病。
    十月怀胎,她差点在最后生产的时候丧了命。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又出现了。他说可以将孩子养大,甚至给他三皇子的名号。但她需要为他做事。
    真是把弄权术的好手,就像把一杯水摆在一个渴了好多天的人面前,告诉她要喝水就得先答应一件事一样。
    她就像那个荒漠中的人,几乎没有犹豫便答应了。就算不是为了自己,也要为孩子考虑啊。
    后来,她知道了自己的任务。
    杨崔儿,是她今后要服侍的人。她这才知道,原来他是那样热情的一个人,为了一个女人,不惜一切代价。她还以为,他的心是一块冻结的冰晶。
    出于女人的天性,她总忍不住会拿自己和杨崔儿比比,女人的嫉妒心就是在这样的不断对比中建立的。
    她恨着杨崔儿,却不可避免地被她感染。她真的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女人,即便是她,也几乎假戏真做了。
    若是没有那几个月一次看儿子的机会,她或许真的会忘记自己承担的使命。可是,一个是骨肉至亲,一个是本就带着目的去接近的人,她究竟还是选择了儿子。
    女人嫉妒便是勾心斗角,那人一旦嫉妒,便是毁天灭地。
    离宫那天,杨崔儿的脸色已是不大好,她徘徊了许久,终于还是弃她而去。
    当初为了孩子去接近杨崔儿,她至今也不后悔,再来一次,她还是一样的选择。可只有这个,若她还能选择,也许会愿意一同葬在那个繁花的靖国皇宫。
    只是人生没有如果。
    她看了这么多年的海棠花凋谢,也看到了他的乌发变成银丝,突然报复似的痛快。
    他设的陷阱,最后掉进去的,竟是他自己。
    在欧阳兰意识到自己并没有资格说想念什么的时候,她便不敢忆起从前。
    这赵以可就这样站在她面前,将她尘封的过往一点点摊开。那些她害怕的足以刺瞎她的双眼的亮光一寸寸透露。
    “兰姨。”
    十六年不曾听过的称呼,她费了些时间去辨认。
    似乎十六年前,有一个小女孩也是这样成天叫唤着她的。她抱着小女孩的时候常常想起自己的儿子,可后来她成天能抱着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却又不断在脑中回想着“兰姨……兰姨……”
    眼前的女子,分明不是那时的小女孩了。唤她“兰姨”的时候,不再是欢喜的样子,反而有着顾忌与忧伤。
    多么羞愧,她几乎要偏过头去。可惜这些年为了“皇后”这个称谓,她伪装了太久的骄傲,怎么也不会在外人面前示弱。
    无言说,她叫“欧阳以可”。其实她早就看出来了,她的身上,有那两人的风华正茂。
    赵以可似乎也不知说什么,喊过那声“兰姨”之后,便再没有开口。
    气氛顿时很尴尬。所以从来话不多的君无言,竟是说得最多的人。
    赵以可从来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恨”这种事情上,可她和欧阳兰之间,总归还是有了些变化。
    君无言说,他要认赵以可做义妹,封为公主,嫁去盛国。
    欧阳兰点了点头,这样的决定恐怕早就想好了的吧。无言若是认了她做义妹,那么,她是不是算是她的干女儿了?
    后来,欧阳兰甚少见到赵以可。一直到赵以可要出嫁的那天。欧阳兰插手了赵以可的陪嫁礼,她几乎是要把半个北越送给赵以可带着出嫁。
    君无言知道母亲的用意,也并不阻止。
    那天,赵以可穿着大红华服,以公主的身份辞别皇上太后。
    看她在眼前叩拜行礼,那一声“母后”,让欧阳兰止不住模糊了双眼。
    群臣虽不明这突来的公主的来历,见此情此景不由也深有感触。
    十里红妆,赵以可带着一颗全新的心来到盛国。
    为何要在一年前淡出盛国之人的视线呢?不过让大家渐渐忘记和郡王这个人罢了。
    在赵以可向康乐等人说了那话之后。几人并不没有刨根究底地追问赵以可的身份。这么多年的朋友,他们信得过。既然她说了以后就一个身份,那他们也不会去考究从前是什么的光景。
    只是,如今这一个身份,真让人头疼。好好的兄弟成妹妹了。
    赵以可一定是话本看多了,把自己整的这么神秘叨叨的。
    那晚过后,赵夕晴就成天抱着自家娃儿对他灌输思想:“笑笑呀,以后要放聪明点啊。你那舅舅是个狡诈得不像样的人,骗人都骗了十多年了还不带眨眼的。还有你那个未来舅母,那也是个狠角色。咱笑笑要乖乖的,老实做人哈,不能跟他们学,他们太坏了。”
    笑笑合不拢嘴地咧嘴还拍手,把他娘亲哄得咋咋呼呼的,转眼见了舅舅、“舅母”,照旧喜不自禁地亲近。
    然而从那晚开始,不知由谁开始的,在盛国京城也渐渐形成了这样的说法:那北越的欧阳公主长得很是漂亮,端庄美丽,大气高贵,话说还跟从前那个和郡王长得很相像。
    陪妻子出门一趟的曹净无意中听到这样的话,不由得眉头一皱。
    随即,他嗤笑了一声。
    “夫君,何事发笑啊?”
    “没什么。”曹净摇了摇头,他只是猛然想到,赵以可纵使打扮成女子的样子,也定然跟端庄、大气这样的词扯不上边的吧。
    那样特别的人,这世上又怎会有人能与她相像。曹净想,市井之言果不可信。
    北越一战,让他脱颖而出,渐渐地位居高位。朝中那些原本不肯搭理他的人竟开始阿谀逢迎。
    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如今他平步青云,是难得的少年之才,娶的妻子也是大家闺秀。这样的结合,应当是比较和和美美的吧。至少在曹净母亲看来,确实如此。
    可是他却常常想起那个笑得玩世不恭,却在关键时刻救下他的那个大红身影。他欲用一段婚姻斩断自己的孽想,可每每听到有人提起那个名字,他还是忍不住会侧目。
    再也没人会指着他叫他“小屁孩”,他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伤心。
    “夫君,你看这两个哪个好?”
    呢喃的声音响在耳边,曹净回神看向身旁之人手握的物件:“红色的吧,红色的好看……”
    庄亲王和欧阳公主的婚期悄悄来临。根本不需要有人提醒,庄亲王府门前响起的鞭炮声便能告诉别人这个消息。
    大红灯笼高高挂于门前,从庄亲王府到公主府这一段距离,红绸铺了满满两条街。街旁偶有绿叶、粉色花瓣落在红缎上,将地面点缀得五颜六色,尤其漂亮。
    一大早,赵以可就被拉起来放在铜镜前梳妆,一坐便是几个时辰。
    她本想着其实不用打扮也没怎么的,反正不管她是个什么样子,赵夕莫又不会嫌弃她不要她。可喜娘说做新娘子就该让新郎官看看她最美的样子。她砸吧砸吧嘴,还是妥协了。
    可见,这几个时辰的精心打扮还是有效果的,赵夕晴看到赵以可的样子后“啧”了一声,碎碎念道:“妖孽。”
    身旁的人不停说着赞美的话,赵以可对着镜子左看看又看看,也觉得委实妖了一些,胭脂什么的,用得太夸张了吧。可转眼看到喜娘一副满意的样子,她想想还是算了。
    最麻烦的还是这裙子,赵以可好不容易习惯穿女子的罗裙,这会儿竟要挑战这样里三层外三层的裙子,把脚包得走不开,一迈顶多迈出从前的一半。她们说这是淑女的走法,赵以可决定以后绝对不要做淑女。
    红盖头盖下的那一刻,赵以可的心没来由的一滞,竟开始紧张起来了。门外的鞭炮声不绝于耳,胸口的跳动竟也跟着噼里啪啦起来。赵以可偷偷吸气吐气,排遣这样的慌张感。
    御书房里,绿衣朝着召南瞪眼,召南目光闪烁,然后低下头,装作没看到。绿衣鄙视地对他呲牙咧嘴一番,看向上首还在写什么的赵子兮,咬咬牙还是说道:“主子,吉时,要到了……”
    赵子兮握笔的手僵住,好半晌,他将笔放下,叹了口气道:“让人进来伺候朕更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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