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八零追到了爱豆》第4章 第4章

    好家伙,她直接好家伙!冯耀林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凑热闹。
    “不好意思,您认错人了。”程简耸拉着脑袋,悄悄躲到沈晖背后。
    对方也并非好糊弄的主,抬手把烟屁股丢进水洼,吐出几道白圈:“认错?去你丫的,你瞎还是我瞎,白天躲我跟躲耗子似的,没劲,真没劲。”
    那您赶紧眼瞎让让道吧。
    程简偷摸吐槽,镜片下不知翻了多少次白眼,才迎来沈晖的询问:“你们认识?”
    “不,不认识!”她立马撇清关系。
    打从心底,程简不想和冯家有所牵扯,要不是程爸,嗐。
    想当初冯老板下海经商,纯属投机取巧,估计是没賺够,八一年回国后又开起了化工厂,作为程爸二十多年的老战友,俩人交情颇深,时不时的饭庄聚餐,她都会遇见冯耀林这只癞皮狗。
    倒也不是那厮长相难看,他体格健硕,五官也端正,出手更为阔绰,典型的纨绔子弟,那会港片在各大影院盛行,女生们就喜欢这一挂。
    程简却没法接受,一大老爷们,黏人的本事已经登峰造极,快烦透了,说到底,还是她不喜欢,如果对象是沈晖,保准能乐上天去。
    当然,梦里什么都有,被爱豆追求,哈哈哈哈……下辈子吧。
    人要有自知之明,虽然她日常生活中喜欢趴电脑屏幕前,发些难以启齿的弹幕:
    「老公的深V我可以!」
    「呜呜呜我要给你原地生猴子」
    「但求一睡,死也甘愿!」
    诸如此类,想,确实敢想,用键盘口嗨以后,她就是只把头埋进地里的鸵鸟,屁都不敢放一个。
    特别见到本人,矜持得不像话,别说“但求一睡”了,连相处都需要勇气,女友粉的自我修养:不要代入现实。
    现实就是她透过镜片去看沈晖,沈晖也在看她,那一眼,脸蛋倏地转红,不行不行,把持住,坚守阵地啊程简!
    “我送你回家。”沈晖收回视线,这句话明显说给冯耀林听的。
    “你送?好大的口气,这谁啊。”冯耀林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又掏出一根烟,点燃了,质问道,“新养的小白脸?”
    “冯老二你有病吧!”程简像被点燃的炮仗,咋咋呼呼地从后面冲出来,艹,污蔑她爱豆,这能忍?
    冯耀林冷不丁地一笑:“哟,复明了。”
    就这幅欠揍的表情,她攥紧拳头:“改天我给叔说,就说你在外边欠下的感情债八辈子都还不清,让叔想办法,帮帮你。”
    一提他爸,果然怂了:“我草,拌嘴归拌嘴,不带打小报告的,阿简你变了。”
    并没有,她和原主的脾气秉性相去甚远,压根不是同一个人。
    “你们真认识。”沈晖以为这小孩遇到了拦路的地痞流氓,现在看来,俩人感情不错。
    程简撒的谎,没法圆,只好按头承认:“你听我说,我,我不是故意骗你……”
    “我还有事。”
    雨中,沈晖打断她的话,把伞递过去,今天送往民牌企业的货得回店里报账,时间挺紧。
    对方的语气寻常到让人听不出情绪,程简立马接下伞,她张着嘴来不及解释,只见那道单薄的背影踩过积水,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连一个认错的机会都不给她……
    四周安静了两秒。
    “你俩什么关系?”冯耀林突然凑上来。
    她看着空旷的街道发怔,反问道:“你刚才,没喊我全名吧?”
    “从小就喊的阿简,你今天请病假,什么病,失忆啊?”对方把手搭她肩膀上。
    程简嫌弃地甩开,松了口气:“那就好。”
    她有心事,独自撑伞朝家门口走,冯耀林跟了几步,没打算继续,只感觉奇怪,这些年吃过无数次闭门羹,今天却跟以往大相径庭,他站在细雨里眺望,掐了烟,若有所思。
    剩下八分钟的路程,程简迅速展开头脑风暴,自己一没露脸,二没暴露姓名,赶明儿换身行头面见沈晖,今天发生的事,就不算数了。
    对,不算数!
    她没有惹爱豆挂脸,没有!
    程简一路自我安慰,回到家后,直接反锁了卧室门,满柜子找东西,想挑件惊艳夺目的衣服,可惜翻来覆去,都是些保守的长衣长裤。
    “小姐,我把晚餐给您热好了。”保姆敲响房门。
    程简坐在地板上,脑袋伸进衣堆里,还在翻:“我被冯老二气饱了,不饿。”
    保姆也没强求,只是继续问:“明天的假条需要我替您销掉吗?”
    “不销。”她言简意赅,满脑子都是明天以什么样的形象在路口偶遇沈晖。
    得到回应,保姆面露难色:“临近高考,还是要认真对待学业,小姐不愿意去师苑,没关系,老爷比我周到,把家教都给您请好了。”
    “我就明天不去,什么家教?别往家里带,麻烦。”程简说完才意识到,原主虽说成绩拉胯,但本质是个乖乖女,这样公然拒绝,多少会起疑心。
    听见对方亲口确认回学校的事,保姆倒没多想:“行,那我不打扰您休息了。”
    逃过一劫。
    高跟鞋下楼的“笃笃”声愈来愈小,窗外刮来阵阵寒风,她瑟缩着脖子靠向柜门,然后大脑放空。
    等半小时过去,又使劲掐了把胳膊,嘶,好痛,不是梦啊,无论确认多少次,她都很难相信,自己能见到朝思暮想的真人,还活蹦乱跳……
    妈耶,差点忘了!
    程简蓦然弹起身,城市里下着牛毛细雨,入秋多少有些冷,想起沈晖浑身湿透的模样,以防感冒,连忙从抽屉里拣出几盒特效药,用纸袋装好,放在书桌上,打算明早给人送过去。
    她要从现在开始努力,争取成为爱豆的贴心小棉袄。
    听老板娘说沈晖在帝都没有朋友,孑然一身,住在那种地方,程简托起腮帮,那么,她作为素不相识的异性,找什么借口去关心才显得正当呢……
    富二代路过音像店,做慈善?
    不行,慈善只做一家岂不是太抠门。
    那就学校组织活动,给底层人民送温暖!
    啊,也不行,一问就露馅。
    程简头都大了,拿出草稿本用铅笔涂涂改改,最后整合出三套有效方案,熬到凌晨四点,实在熬不住,蒙头就睡。
    等醒来,已经是大中午,匆忙洗漱后,趁保姆不注意,蹑手蹑脚去厨房炖了锅鸡汤,她换上暖棕色风衣,喇叭裤,黑皮靴,提起饭盒跟感冒药就往外跑。
    路上哼着熟悉的曲子,穿过街道,直指音像店。
    “好久不见~”程简推开门,风铃“叮当”几声,不禁猫下腰四处张望。
    第一步,装熟人,假装认识,脑海里总有那么几位形象模糊的过客,对方记不起来通常会礼貌地寒暄两句。
    第二步……
    “欢迎光临。”老板把目光从账本中转移,看见面前打扮时髦的姑娘,这张脸很清秀,也让人印象深刻,是昨天的小丫头。
    程简环视周围,从前台到角落,沈晖不在店里,难掩失落,想见的人早晚都见不到,所以才挑中午,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连夜改的台词也派不上用场,从前生不逢时,现在给她机会,仍旧不逢时,只好把衣兜内的墨镜放入柜面:“姐姐好呀,我来还东西。”
    “我看不像。”老板收了墨镜,说,“来找沈晖的吧,他在养病。”
    “真生病啦……”程简揪住衣袖,拧着眉头,要愧疚死了。
    “一个人守仓库怪可怜的,你替我去探望他,好吗?”老板不亏是老板,看人的眼光忒准,转身便从墙上取来钥匙。
    连理由都替她备好了,好人一生平安!
    程简格外感动,小心伸出手,等掌心触碰到冰凉的金属,她嗫嚅地开口:“不好意思,麻烦你了,如果可以的话,嗯,可以的话,不要和他提,我是昨天……”
    “打住!姑娘家的事,我懂。”对方摆摆手,让她别耽搁。
    话已至此,程简红着脸道谢后,又风风火火地在马路狂奔。
    作为路痴,她奇迹般回想起了仓库的方位。
    怀揣着饭盒,在期待与紧张中,灰蒙蒙的墙面闯入视野,她停步,手里紧握的钥匙没起到多大作用,因为门没有上锁。
    雨后的阳光自云层倾斜而下,照亮那道门缝,她侧身进去,“砰”地一声,饭盒不小心撞上插锁。
    “谁?”沈晖喉咙嘶哑,干涩的眼睛在空气里飞快眨了两下。
    程简连忙回头,身后光线昏暗,没来得及适应,便望见不远处的硬板床上坐了个人,轮廓模糊,肩膀处披着棉夹克,对方的胳膊一晃,“啪”,仓库A区的吊灯应声而亮。
    “你好。”即使感冒发烧,沈晖也努力挺直背脊,不想给人留下病殃殃的印象。
    爱豆好坚强!她要心疼哭了啊啊啊——
    “是、是这样,店里的老板让我顺路来探望,你还好吗?”她这会的声音甜美清脆,和上回故意伪装的破锣嗓子完全不同。
    应该不会被认出来吧……
    “谢谢。”他轻咳两声,欲要起身倒水。
    程简几乎是冲过去的:“你别动,我来!”
    “……”
    也许是过于热情,很像昨天遇到的小孩,沈晖偏头,面色微微发白,黢黑的双眼透过碎发,把目光投向她,她穿着宽大的风衣,将身躯映衬得更加娇小可爱。
    有点眼熟,似乎看出端倪,动了动唇,话到嘴边随即又否认,人家不至于上赶着照顾他,图什么?
    沈晖很少和异性单独接触,当对方端起搪瓷杯,害羞地递给他时,不经意闻到了洗发水淡淡的香味。
    好紧张,程简完全不敢直视那张脸,索性把熬夜准备的台词给念了出来:“我……”
    几乎同时,沈晖垂眸接过杯子,指尖相碰的刹那,率先开口:“我们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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