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出现了不合拍的节奏时,冰会像烧焦了一样。
有一句良言,确实值的思索。“莫嫁做官郎”。
有一个故事,确实值的反思。陈世美之所以抛弃妻儿,另觅佳人。可能不单单是他本人的过错。一个男人,但凡是一个男人,只要他的血液里还流着一滴男人的血,是断断不会忍受自己的妻子无私的奉献给自己带来的“荣耀”。那对他来说,决不是“荣耀”,而是“屈辱和羞耻”。所以,一个女人如果真的爱自己的男人的话,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不要让自己的男人功成名就。要么默默无闻的奉献出自己的全部身心,助他成就事业之后,自己主动离开。不要等他功成名就之后,再想尽一切的办法来折磨自己,然后再寻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自己离开,到了那时,那个女人不但是心神疲惫,生不如死,甚至于已经声名狼藉,名誉扫地,一钱不值了。
聪明的女人千万不要让自己的男人变成陈世美。
事实正如席在恩所料想的。
林意的生活从一开始就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裂痕。
林意的心里常常有一种莫明的空虚无端的袭上心头,叫他在夜半时分忽然惊醒,茫顾四周。冯婉妹无情的离去,他选择了他并不爱着的李曼,并娶了她。
和李曼在一起的日子里,他无时无刻不被她天生的优越压得抬不起头来。
李曼从小生活在富贵人家,是天生的大家闺秀。耳闻目染之中,在她的举手投足间无不显示出贵妇人的气势来。即是在暗夜里,他剥光她的衣服,他还是无法阻挡她在昏暗的夜光下散发出来的高不可攀的贵妇人的气息。
夜色中,她光滑的身子沐浴在月色下,月华如水,如一尊高贵的女神。
他生活在自卑中的日子太久了。他从来到这个人世间,就一直生活在屈辱当中:家徒四壁;父母日日夜夜为了钱而不停的争吵;每次到了交学费的时候,当别的同学毫不犹豫的交上去的时候,他却在等待的命运的抉择;父亲卑贱的死去,母亲屈辱的改嫁;姐姐无情的离去,舅母绝情的驱逐。
李曼和他住在一起已经两年了。
她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充满了希望,她就像一朵正在盛开的向日葵,在太阳的照耀下,尽情的开放。
她笑靥如花,她把自己的热情挥洒在天地之间,让人人感受到她的快乐和幸福。
嫁给林意,是她一生的快乐和幸福。她把他当成了甜蜜的源泉,当成了生活的希望。她以为自己从此将成为一个幸福快乐的公主。
林意就是她的王子。
林意不是王子。
他是一个出身贫困家庭的儿子。他习惯了贫穷,习惯了为生活担忧,时时担心明天醒来,所有的财富会离他而去。
林意现在一个月有几千元的收入。然而他无法一下子上升到贵族的地位。他不能够穿着上千元的西装,脚蹬澄亮的皮鞋,心安理得的挥金如土。
钱成了他一生的痛。
因为钱,林有根仅仅用一瓶农药就轻易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尽管林意是多么的轻视他,甚至于鄙视他:一个男人,不但不能养育自己的妻子儿女,让自己多病的妻子风餐露宿的劳碌的工作着。让自己的儿子时时担心,会因没有钱而上不起学,更让自己的儿子总生活在别人的怜悯和同情之中,甚至是耻辱之中。然而就是这样,他居然连最后一根男人的骨头也抛弃了——他居然就一走了之,把妻子和儿女们丢弃在这尘世中像被捆住了的野兽一样无助的挣扎!
然而他是自己的父亲!一个永远无法抹灭的血一样的实事!
他无法改变自己的血液。
因为钱,席玉娥嫁给了一个已经七十岁的可以当他爷爷的男人,只是为了得到他的钱,为了让他们可以继续上学。
即使这样,母亲还是在无奈和不舍中含恨离去了。
因为钱,他的亲姐姐失踪了,尽管他和她的血脉中流着相同的血。仅仅为了一种施舍,一种可以得到的施舍,她居然就一下子就无影无踪了。当时,他只有两年就毕业了。哪怕将来要他还钱,哪怕是还十倍百倍的钱,她也不该逃走。
他的亲姐姐在他最无助的时候落荒而逃。
他永远不能伤害那些已经死去的人,因为他们已经死去了,不能再得到伤害。
他也不能伤害那些逃走的人,他已经无法找寻到他们。即使找寻到他们,他们也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那些人的心已经死去了,已经冰冷了,不会受到伤害。
一个心中没有爱的人,是不会受到伤害的。
他只有把怨恨送给还在爱着他的人:席在恩的一家,和他现在的妻子——李曼。
李曼并没有嫌弃林意的意思。她从来没有嫌弃过他。他一直是被她仰慕着的人。
她刚见到林意的时候,林意就那么一身几十块钱摆地摊上买的一套衣服。如果嫌弃他,她就不会嫁给他,嫁给他的时候,他正一无所有。
林意已经不是过去的林意了。
他们现在有这个条件,有些消费不是奢侈的。在自己的经济范围内消费,不算堕落。
人活着是为了更好的活着,为了未来。
李曼尽量想让林意明白:过去的生活不代表着现在,更不代表着未来。她会和他一起争取更好的未来。他应该学会忘记过去。无论是贫穷,还是屈辱,那都已经过去了。一个人要学会遗忘过去,点燃对生活的希望之火,那才是人生。
林意是有未来的。他应该过上一种更好、更幸福的生活。
林意的能力证明了一切。
他毕业仅半年时间内就拥有了一套价值五十万的房子。尽管是以一种并不光彩的手段获得的。当时林意的公司十分看重林意的能力,在他到公司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就给了他那套房子,让他暂时住着,等五年的合同期满后,房子就送给林意。
林意并没有等到五年后,他仅仅用了五个月,就成功的把房子转到了自己的名下,并离开了那个每月只给他六百块钱的公司。
他的价值不是六百。
也不是六千。
而是更多。
那家公司说要到法院上告林意,索回房子。
林意微微一笑:我是律师。
他是一个堕落的律师,他已经为富人打过了很多场的官司。
穷人天生就是穷人,应该在贫穷中死去。
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那些天生的懦弱者本来就是给强者预备的。
预备着让强者谋杀和屠戮。
要想在这个尘世中生存下去,只有把自己变成强者!
林有根的血和席玉娥的血不停的在他的面前溅的到处都是,甚至溅到他的骨髓里,火辣辣的痛。
林意本来是个有野心的人。一个有野心的人即使睡在桥底下,也能让他身下的那些草变成黄金。
何况,他现在不但是人有野心的人,更是一个残忍的人。至少他希望自己是个残忍的人。
当那些本来可以胜诉的人,因为没有钱请一个好的律师为他们辩护而败诉的时候,他们是满含着悲哀和沉痛从林意面前走出去的,那已经被生活挤压的变形的脸上,剩下的只有听天由命的悲悯。
林意在冷笑的时候,常常会觉得自己的身体因为钱的增加而更加冰冷。
世上所有的人,刚生下来的时候都是一样的。一条赤裸裸的身子。无欲无念。
人的本性里,“善”与“恶”是平等的存在的。
那些善良的人会让“善”操纵自己的心性,而有的人会让“恶”操纵自己的心性。所以同样都是人,生活在同样的一个世界中,有些人会变成天使,而有些人会变成恶魔。
天使和恶魔常常在林意的身体里喋喋不休的争斗。无休无止。
天使会累,会休息;恶魔不会停止。
天使要付出自己的血和泪,而恶魔要吸取别人的血和泪。索取往往比付出更有耐性、更有毅力、更加的贪婪无度。
林意有时候也很想让自己平息那些可恶的想法。他曾经想成为一个天使。
然而他无法忘记过去的一切。
李曼给他买一套上好的衣服,希望他打扮的更好一些。他以为李曼在嘲笑自己的老土,嘲笑自己就跟个傻冒一样。他不喜欢穿名牌,也不喜欢上大酒楼。他喜欢穿一件普通的体恤,在家里哪怕吃一碗普通的面,心里也是舒服的。他时刻没有忘记自己的出身,尽管他时时刻刻的想要忘记。
一个人可以剪掉万千的烦恼丝,可以清洗掉身上所有尘埃,甚至可以让别人拿刀剪来改掉自己的容貌。
骨头里的东西是永远无法改掉的。
它将随着你离开尘世,一起死亡。
即使死亡,它也与你同在。
席玉娥的死,对林意来说,他当时还没想到,已经深深的融入了他的内心,刻进了他的骨髓里。他每次从口袋里拿出大把的钱来的时候,就会看到母亲那浮肿的不能言语的样子,痛苦的望着他:“林意啊,那可以买很多东西垫肚子的。你别浪费啊。”
“你别浪费啊。”母亲的声音时时在他的耳边,久久的不肯离去。
他竟然不能随心所欲的花钱了。
他一方面拼命的赚钱,一方面却像葛朗台似的,不敢乱花一分钱。
钱成了他致命的痛。
李曼不了解他心里想的。她是一个贵妇:无论在公司里,在家里,还是在任何的场合。一个贵妇,是永远不能了解一个曾经那么贫困,父母死不瞑目的人的悲愤的。
她的话总是会让林意感到一种说不清的压抑。
李曼总是劝林意,要接受现在的生活。要过得潇洒一些。李曼现在已经是一家公司在江都的总代理了,她做的很好。她在为自己将来的生活而奔波。
人人都说林意娶了一个好老婆,不但在他落魄的时候帮过他,在他有成绩的时候也能和他相辅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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