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逸晨珊珊》第87章 细说曾经

    她一甩长发,扭头看他,“我明白了,我上班第三天也就是8月28日朱迪所说的‘你岳母带着孩子来看你’,‘岳母’是指荒川樱的母亲艾米,‘孩子’是指碎片儿?”
    “没错,对极了!虽然后知后觉我也不得不承认你是个极聪明的女人!”方逸晨嘴角挂着玩世不恭的笑。
    珊珊注意到了他的敌意。
    “逸晨,不要这样好吗?不论如何,我都不愿与你为敌。如果这场对话你不开心,我可以马上结束掉。”她抓起他的右手,温柔地抚摸着上面的淤青,“我真傻,那天在东方快车夜总会,出手救我的人是你,只是你开着鲍聿铭的车被我忽略掉。我一点都不聪明,浑然不觉。而且,别不承认,逸晨,你和我一样傻。”珊珊忧伤地回忆着一切,不明白为何自己走到这步田地。明明很努力很认真去争取一切,却一步步丧失了所有。
    他的心稍稍柔软了一些,他险些忘了,就在几天前,他还想着誓死保护她。
    “逸晨,你真的是很傻,我不忍心再欺骗你。出于公平起见,我要对你坦白一切。我根本不是什么企划人员,也不是什么深圳广告协会会员,我和广告不搭界。我是一名记者,真名叫淳于珊珊。我所供职的杂志社一直在找你,想要拿到你的独家专访,安排你和托尼·塞尔兹尼克见面,这是我的职责。就象你立志要做中国最好的汽车,我也立志要当中国最好的记者。我的要求并不多,去年全球殉职记者是106位,我能活到今年11月8号记者节那天就好。哪怕你现在把我从桥上推下去,我也要把话说完。因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你懂吗?”
    方逸晨颇有些震惊,他的脸抽搐了几下,慢慢转过身子凝视着她。有些事他早有预感,但女人的率真还是出乎他意料。
    “珊珊,谢谢你!昨天我很是生气,我感觉自己遇到了一个怀有很多目的的女人,有一种被人出卖之感。我,我是那么信任你,拿你当做自己的……朋友。谢谢你才刚这番话,我也可以向你和盘说出一切。三年里我承载了太多,每天都在濒临崩溃,找个人倾吐一下也好。我都说出来,然后死在沙漠里,这是最好的结局……”
    珊珊伸手去捂住他的嘴,被他一把握住。
    “是的,曾经,我深爱过一个人,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七年前,她才19岁,正准备报考音乐学院,我在读研,我们都在一个城市里,都喜欢音乐。她父亲找到我让我做她的家庭教师,辅导她高考。她在很努力地学着爵士,为了跟她同步我也在很努力地学着说唱。我们在一起写歌,做伴奏,为了一首合唱认真地琢磨和声,为了头痛的歌词喝酒,喝醉,抱着碎片儿一起睡去。小鲍和梦洁都在清华读大二,我们四个经常聚在一起,象《红楼梦》里的海棠诗社一样把酒言欢,对月当歌,纵情山水。两个女孩儿都很贴心,她们跟着我们一起吃苦,假装没钱陪着我们男生一起去苏州街的小面馆点四碗乌冬面。如果让我重活一回,我会让时光静止,永远活在那四年,永远活在曾经……最好在29岁那年死掉,对,三年前!那样的话,人生毫无缺憾,没有任何一丝痛苦。自打我毕业之后来到深圳,我和小樱分隔两地,我们开始有分歧,开始无谓的争执,直到将对方最后一丝热情消耗殆尽,后来出事……呵呵,鲍聿铭比我更爱她,他跑到深圳来质问我,有段时间他甚至想杀掉我。呵呵,如果真是那样对我来说倒也是一种解脱,反正已经千夫所指,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鲍聿铭其实是河童,对吗?”珊珊低声问道,象是不愿意惊醒谁似的。
    “是的,没错,看来你没少做功课。荒川樱走了之后,这个可怜的男孩儿一度过着荒诞不经的生活。他在不停地寻找跟她相似的人,每天混迹于Club买醉寻欢,直到最后那个可怜的德国籍女孩儿从他家阳台纵身跳下,他才幡然醒悟。身为老大哥,我理应带他重回正轨,走上正途,我把他领进吴氏,那之后他洁身自好努力工作,得了很多大奖。”
    “吴氏集团还有谁知道这些?除了朱迪?”
    “朱迪、吴正雄,他们俩都知道。说到这里我要感谢朱迪姐,她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只是嘴巴锋利一点,她一直象个大姐姐似的保护我,不想让我再度受伤。小樱走了之后,吴总和朱迪一直怕我出事,我办公桌后面那棵雀舌松盆景是他俩那时送我的,意在鼓励我坚强面对,长长久久走下去。不过他俩都没有你厉害,你突然莫名出现,象个混世魔王,无情地揭开了所有的结痂。”
    方逸晨说罢紧紧握住珊珊的手,“你是那样一个特别的女人,你的倔强和个性,真的很象她。”
    “哎,我傻得很……”珊珊叹了一口气,“我一直在被各种流言误导,说你和朱迪暗渡陈仓,说你身边全是多金老女人,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
    “那些传闻我不在乎!”方逸晨洒脱地一甩头。“没有一个人永远被人毁谤,也没有一个人永远受人赞美。呵呵,我有至诚之心,我有至善之谊,不被人知,亦不求人知。被人知,必被人欺!”
    珊珊迟疑地说道,“多金老女人……想必,那是艾米?”
    “哈哈!艾米!伟大的艾米!”方逸晨突然亢奋起来,满脸恨意,貌似这个名字带给他很多不爽的回忆。“这位伟大的艺术家唯一缔造的成功作品是一部悲剧,我真的是很崇拜她呢。你能想像出来吗?天底下居然还有这样的母亲,因为18岁时的一夜风流,生下一个女儿,然后将她象狗一样丢弃。我每次看到她都眩晕不止,她象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穿越过来的嬉皮士一样,穿着波西米亚装,戴着半面脸大的金耳环,浑身上下都是流苏,嘴里念着小野洋子的格言--‘请不要阻止我成为我自己的方式,感受我的能量或者闭嘴!’真的是登峰造极!依我看自打1980年12月8日有个疯子照着约翰·列侬的后背开了五枪之后,人类任性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她呢,她还在继续!她拿着大笔的赡养费,在纽约大肆挥霍。你信吗?她象一个16岁少女一样成天做着大梦,把纽约西区61号街区一幢楼一整层买下来打通装修好,仅仅是为了看楼下的篮球场,因为那里是著名的《西区故事》外景地。她在那里夜夜笙歌,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PartyAnimal.呵呵Amyisalwaysthecentreofattractionatparties!有好几次邻居威胁说要把她杀掉!我真的是奇怪,她有那么多钱,却把碎片儿养成了一把皮包骨。碎片儿是那么善良的一个生命,连一只苍蝇都不肯伤害。半年前我去纽约想把碎片儿抱回国内自己养,却发现碎片儿整整两年没有注射过疫苗,根本无法过海关。她连一条狗都不肯负责!我当场发怒了,于是她敷衍着说下次来中国参加派对顺道带它回国。呵呵,她自诩是个音乐家,却无一作品乏善可陈!要知道,这世上很多知名摇滚乐队都是真刀真枪学古典出身,比如PinkFloyd,那些才是真正的艺术家,人家在很努力很踏实地钻研,对艺术保持着敬畏之心,而不是成天吃吃喝喝酒囊饭袋!这世上没有一个人仅仅因为一个叛逆的姿态就受人尊重!还有,我不喜欢她的原因是她让很多人跟着受苦却浑然不觉洋洋自得,这简直是无耻!你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选择自己的存在形式,但是,你不能让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因你受难……”
    方逸晨的情绪有些失控,他打开大脑的闸门,任凭记忆泄洪。
    一架飞机越过头顶轰鸣落地,珊珊拽了拽他的衣襟,“逸晨,不要生气了,不论如何,她已经不在了,人死不能复生,唤不回了。”
    “三年,整整三年,我一个人,忍受那些不知属于何人的烦恼,忍受那些没人感到痛苦的痛苦,忍受这徒然的、令人绝望的期待……”他略一沉吟,伸手从里怀里掏出钱夹,递给她,“我还没给什么人看过……”
    珊珊接过打开,里面夹着一张彩色照片,因为年代久远颜色有些降调,她默念着,“荒川樱七五三照片?”照片上是一个三岁多混血小女孩儿,洋娃娃一般漂亮可爱,黄色BOB头,扎着粉色蝴蝶结,一身和服,图案是杏粉色樱花和粉绿色松柏,手里握着一枚大大的纸袋,印着龟鹤图案,上书“千饴糖”。孩子稚气地翘着小嘴,目光里全是天真和憧憬,只可惜这憧憬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然暗淡。珊珊心想,这象征长寿的千饴糖真是个嘲讽,或许,她只能长命百岁活在一个男人的记忆里。
    方逸晨接过钱夹,颇有些郑重地放回里怀。
    “逸晨,换个角度想一下。”珊珊恳切地望着他,“何必,何必执着于长久。天长地久不是用来测量爱情的,就好象长乘以宽不是用来测量珠穆朗玛峰的。人类的完成欲是如此顽强,执念于永恒,最终弄到自己期期艾艾遍体鳞伤。珠穆朗玛峰的指标是高度,爱情的指标是纯度,如果纯粹,只有一分钟就好。鹤寿千岁,以极其游,蜉蝣朝生而暮死,尽其乐。”
    他缓缓伸出一只手,哀伤地抚摸着珊珊的脖颈,那里一道明显的紫痕,“你,那么年轻,充满朝气,没有必要为我殉葬。请远离我,我是一个多灾多难的人。去过你该过的生活,去日本结婚,再生几个孩子,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也许,那才是你的职责。”说罢他黯然转身,扔下珊珊,大步离去。
    “我的职责就是追随你,不论天涯海角,你下地狱,我也一起!”珊珊在他身后大喊。
    方逸晨突然停下,片刻,又抬起腿大步前行,他穿过马路从车子里捡出背包,“车你开回去,就此别过。”他把钥匙拍在车顶,掉头朝T3航道口走去,闪身消失在大厅里。
    珊珊如梦初醒,“喂,方逸晨,你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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